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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我遇到替違規人找理由的佛系承辦人了

briyen wrote:
本案檢舉 未依標誌...(恕刪)


之前檢舉國道上,時速90-130貼車變換車道,貼到只剩下1-2公尺,警察連續幾次沒開單,理由:(車身一部分要平行才算),我心想:(平行切進來不就撞車)

後來再檢舉附記一句話:(如不符開單標準,此車行為即本車爾後的借鏡,且還要刻意!),當然我怎敢貼車變換車道(找死行為),至今張張送紅單成功。



(如圖,本車GPS速度117,開中線開這種速度也被刷卡,大車社團回覆說:中線是它們的超車道,重點來了....這種速度開內線也被嫌棄)
我家小妞蛀牙了~
很正常啊!這就大多數公務員的心態。像我常檢舉插隊匝道的車,回覆都說前方無明顯回堵、車流順暢,恐有爭議…屁話一堆。也就是說沒有塞車的情況下是可以插隊上下交流道的!
無法成案!




briyen wrote:
本案檢舉 未依標誌標...(恕刪)
這種本來就標線不明的情況,一種就是開單開到被檢舉的人去上訴,然後改善標線

另一種就是被檢舉的人沒被開單,然後愈來多人學這樣切

不過這種切法,你就要算準不會影響到人家內側直行

不然如果車禍的話,應該是100肇責的
那路段常經過,雖然小黃這樣走真的很投機,但是最左邊車道並沒有畫左轉上橋的標線,代表直行車道都可以上橋,或許你可以打市民專線建議左側車道劃設左轉標誌,
不過這樣一來可能上班時間那條路會更堵了
briyen wrote:
所以你乖乖排隊進餐廳...(恕刪)

插了你的隊?
briyen wrote:
這就是我想知道的 如...(恕刪)

量你也不敢,因為後面還有千千萬萬個你跟著你?
這真的是投機,但計程車司機也確實沒違規阿

該處真的沒畫線阿

你可以建議台北市政府在路口劃線僅供內線上橋


briyen wrote:
有一個人從你前面插隊進去你也無所謂囉?


1. 插隊不犯法,就是"無恥" 而已

2. 同理,利用路口變換車道完全沒有違規,

我五年前就檢舉過上大漢橋,在新莊中正路口變換三個車道硬插上橋,

不舉發呀。

3. 雖然不舉發,但一定有收穫,就是我現在在路口就是變換車道擠上橋,
沒收過罰單。
這個路段我常走。
根本是設計上的瑕疵。
影片中的前一個路口是忠孝東路跟基隆路交叉口。
那邊常塞車,
若是車子從忠孝東路右轉基隆路,有時候根本無法在第一時間就切到內側車道。
因為內側通常都回堵到路口了。
所以“插隊”通常變成不得已的狀況。
差別在要選擇雙白線前插(直行車會更ooxx.... )?或是像小黃開到路口才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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