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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文了

harker633 wrote:


你都知道人行道不...(恕刪)


韓國瑜那時候在附近造勢⋯
附近走路20分鐘根本沒什麼機車停車位置
會出此下策我也是無奈⋯
我在這邊統一回一下樓上⋯
首先不要人身攻擊
當下韓國瑜在附近tiger city造勢
位子其實很不好找
幾乎不走一段路很難有位子
不然就交通管制
但當下判斷就是趕快停車
我不知道各位是不是都司機接送
但我確定我不是
為什麼其他人停遠一點要付錢,你停在方便的地方反而不用?換一下想法,高鐵都比台鐵貴了,那付貴一點的錢快點達成目標也值得啊。

hou8643 wrote:
韓國瑜那時候在附近造勢⋯
附近走路20分鐘根本沒什麼機車停車位置
會出此下策我也是無奈⋯

不用再推給韓國瑜造勢了,管他有沒有造勢,沒有位置你可以停遠一點走過去,或是乾脆搭計程車。

也別說你學生沒有錢,沒錢不是你可以隨便停車的理由。
學生年輕 停遠一點合法的位子 走過去應該不是問題

橋上這位子是在賭大家都停 不會只開我一台罰單
我2005年之前住在台中超過20年,我不知道人行道可以停車,但我知道道路管理處罰條例明文規定人行道不能停車,這條文可能在我出生前就制定了。

執法人員沒有確實執行是怠惰,也是至今交通亂象的主因之一。

目的地附近找不到車位,就停遠一點,找不到車位不是違規的正當理由。

有些人行道經規劃後可停放機車或行駛,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0-3條

在圓環、人行道、交岔路口十公尺內,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得在不妨害行人通行或行車安全無虞之原則,設置必要之標誌或標線另行規定機車、慢車之停車處所。
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得在不妨害行人通行或行車安全無虞之原則,於人行道設置必要之標誌或標線供慢車行駛。

停放合法與否這些都有法源依據,並非是個人說的算。

在路上看到違規的駕駛眾多,覺得交通沒救了,但看到網友的回文,卻又燃起一絲絲期望,還是有不少遵守法規以及觀念與我相同的人。

kai456789 wrote:
橋上這位子是在賭大家都停 不會只開我一台罰單



也確實不會只開一台車的單(結果是全開單告發)

還好條子是全開單,

不然這圖文傳到最後,

沒有意外,

應該會變成條子瀆職兼選擇性開單...
hou8643 wrote:
後來林佳龍上任後有做修正
改成禁制停車
但是!台中人應該都很清楚
台中一堆人行道都還是機車照停
警察也是睜一眼閉一眼...(恕刪)



很合理
你都說警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
為何還要冒險?

照台中的邏輯 台北密集度更高 車輛更多
是不是 更該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很多地區也是 大家都不戴安全帽 警察看到裝作沒看見
你說他很鄉下嗎? 車輛很多 例如:蘆洲地區 我最常看見的地方

還有鹿港小鎮 那裏車輛跟遊客都很多 一樣沒戴安全帽的也很多

最弔詭的是 法源為何要分地區 而出現 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你讓我千頭萬緒百思不解?

也不解 警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心態 造就大家僥倖當合法的心理



不論你到那邊的目的為何 都不是可以隨便停車的理由
知道有造勢活動 就該早知道車位肯定難找

Li C.S. wrote:
也確實不會只開一台...還好條子是全開單,

不然這圖文傳到最後,

沒有意外,

應該會變成條子瀆職兼選擇性開單...(恕刪)



不得主張非法之平等

另外那我車要停哪裡這種話其實很不妥,沒有人逼您要用私運具
願賭服輸啊
◆Bike:ORBEA aqua ◆Vehicle:CB650F+Tiida 5D
哇,就你最聰明欸,其他人都是盤子

既然人行道不能停車,那我停橋樑上就好啦!

真是個逆向思考全壘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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