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appy wrote:閣下這樣回答太尖酸...(恕刪) 原來檢舉違規叫抓耙子,檢舉酒駕算嗎?檢舉亂丟垃圾是....檢舉廢油,排廢水是?檢舉小偷是?檢舉槍砲彈藥是?還是有獎金的不是抓耙子?沒獎金的是抓耙子?
yan886123 wrote:檢舉不法是正確的事...(恕刪) 沒有不對,只是不好,因為檢舉制度容易造成怨恨心,且無規勸機制,應改採全面教育的方法,而非使用罰單來進行教育。誠如警大副教授建言:警政署應增加處理民眾檢舉案件之人力,並檢討調整目前針對輕微交通違規可『以勸導代替舉發』之規範與機制,將其明確標準化。https://www.npf.org.tw/1/18005
一堆台灣人出國旅遊被領隊教導的循規蹈矩,飛機一落地回到台灣,行李轉盤前馬上原型避露⋯⋯情理法式的方法只能討好民粹,並不會使國家更好!法理情,才是對的方式! phappy wrote:沒有不對,只是不...(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