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建議本人再到附近走路探查一下找一下附近住家的攝影機,拍照一下並尋求 提供影片再用手機錄影多收集對己方有利的證據再者 打電話過去慰問簡訊一定要傳 而且至少每兩三天就傳過去問候因為在調解的時候我遇過對方將說我都不聞不問我直接將手機簡訊傳送訊息 上面有日期波出來並用WORD印出來 給調解委員看以堵他 的謊話
riply20000 wrote:並用WORD印出來 給調解委員看 基本上調解會主席根本不會理會兩造說什麼。一開始主席一定讓兩邊互相指責發言,都講完後就會開始說兩邊有沒有要和解吧啦吧啦的,然後請受委屈方喊金額,再開始針對金額分別請兩造退讓呀,接受呀,有誠意怎樣啦,哈哈,我調解無數次,看很多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