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n34553 wrote:但長庚方面的醫生明確表示他只會寫他看到的部份,例如他只會寫我雙膝與腹部受傷,但是他不寫因外傷所引起,要我去急診室再申請一張當時急診室的診斷說明書,兩張組合起來來證明自己是外傷引起 上法院,這個地方沒有提出更有利的證據,95%會被法官判定跟此車禍無關。也就是你的舊傷是否是車禍引起?因為十字韌帶斷裂或是半月板受損,不去理他,生活不會不方便。所以沒有積極證據證明是此次車禍造成韌帶斷,對方保險99%不會賠這部份。當然對方願意賠,就不用上法院檢視證據囉。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上法院,這個地方沒...(恕刪) 可是醫院方面不願意我不知道該怎麼辦,,車禍前我的行動狀況一切良好,可以正常上班,車禍後膝蓋明顯疼痛,甚至影響到右腳(因為左腳疼痛身體會不自覺的將重量放到右腳),醫生一直說他們只能寫他們看到的,他們不能判斷"為什麼",他看到的就是我十字韌帶斷裂,雖然斷裂通常都是因為外傷所導致,但最多只能幫我寫疑似外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