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9558 wrote:
改採「車速分流」我想...(恕刪)
目前道路上都有規劃左轉右轉車道
這樣就可以配合車速分流做車流跟車速管理
左轉請走最內側,右轉請走最外側
直走請避開這兩個車道
但是目前的分流管理中
常常都是機車只能走最外側
可是偏偏最外側是最亂的車道
前面汽車要右轉
如果不違規機車就要跟著他龜爬
如果前面有公車機車就要等公車離開才能走
如果前面有橫向車道的車要轉進來機車又要被擋住
如果前面有人邊開車邊找路
一路20,30龜爬,不違規的話就要跟著他龜爬
結果一台汽車擋住10幾20台機車
塞在一起的時候有人會說機車都擠在一起真危險
機車為了順暢跟安全
走上內側禁行機車道
馬上就有人說機車都不守規矩
機車只要很小空間就能通過
就會有人說機車都亂鑽
怎麼做都不對
這就是政府的手段
政策打壓兼抹黑
政府官員因為都坐汽車開車
所以認為機車是落後的象徵
機車騎士都是賤民
為了除之而後快無所不用其極
連機場都不能去
跟禁行機車一樣除了對岸外世界僅見
所謂『車速分流』是最高時速達不到法定標準,不能走。
augheck wrote:
高速公路可採車速分流,因為只有一條直直的路
市區道路有要左轉的,右轉的
何以保證內側車道可以以最高時速行駛?
屆時騎在內側車道的時速未必會比外側快吧?
就算開放了內側車道可行駛機車
當碰到要左轉的車,機車是不是又要切到中間車道
那這樣跟碰到右轉的車要切到中間車道有何差別?
還有開車的朋友,有誰沒被機車從後方追撞的經驗
機車騎快真的很危險,你敢保證你一輩子不會撞上別人?
假日跑106北宜等,都會有重車或小羊出事
通常下場都很慘
我比較想知道開版主是否持有汽車駕照
如果只是騎機車,而不瞭解開車的習慣駕駛方式
讓這樣的討論只會流於鄉愿而已
...(恕刪)
( http://home.anet.net.tw/newpower/sos/index.html )交通部信箱(motceyes@motc.gov.tw)
兩邊也都碰到各有要左右轉的汽車
那兩邊的機車是否都要切到中間車道
這樣不是兩頭亂嗎?內外側都要切進中間車道
加上中間直行車,請問中間車道的車該不該讓你先切進去?
這樣的情況提出『車速分流』意義何在?
請解答這個問題!
PS!我不反對廢除禁行機車
但須提出有效配套方案
而且最重要的幾點:
1.你守法,那不守法的機車騎士怎辦?
2.全台騎機車變換車道會打方向燈的有多少人
on9558 wrote:
改採「車速分流」
我想是不可能
現在政府是用「車種分流」
「車速分流」沒一定的標準
台灣有幾百萬輛機車,很難管控
隨便一台150的機車
極速就可以到100km
是不是可以上高速了呢
感謝前輩的意見,提醒小弟政府最在意的一件事:如何「有效」的「管理」。
以管理的角度來看,愈是讓人容易遵守的規定所需支付的監督成本愈小,因為「不遵守」的人是相對的少數。
舉例來說:機車禁止行使高架橋 ( 例如台北市的建國高架橋 )
騎士要尊守這個規定很簡單,不要騎上橋即可,也因此執法上很容易,也就是「有效」。
相對的,愈讓人難以遵守的規定所需支付的監督成本愈大,因為多數人沒辦法遵守
在我的認知中,台北市平面道路的「禁行機車」就是屬於這個類型。
因為我只要一個不小心就會騎上禁行機車道,而且多數時是非得騎上去不可。( 原因很多,先前已討論 )
以政府的角度來看交通,「超速」所造成的違害要比「跑錯車道」更加嚴重
所以抓 「超速」、「飆車」才是重點所在。
而且重點是「超速」、「飆車」是駕駛人自已的行為,被抓通常是無話可說
騎士騎到「禁行機車道」往往是被迫騎上去,被抓就是滿肚子火。
So...我主張終止「禁行機車」、而不是「解除市區速限」
給您作參考。
augheck wrote:
而且開放之後,內外側...(恕刪)
沒要右轉走外側幹麻
如果是一直直走
就走內側就好啦
如果是單向三線
也不要走最內側就不會碰到要左轉的車了
而且開車走最內側看到前面有要左轉
不也是要往外換一個車道?
那那個車道的車要不要讓你跟是汽車機車有什麼差別嗎?
難道看到要換進來的是機車就死都不讓?
況且人家也沒有讓給你得義務
只能打方向燈等有空間才換
這跟是汽車還是機車有關係嗎?
總之
如果取消禁行機車
就是
汽車正常怎麼走
機車就怎麼走
換車道打方向燈,轉頭確認,保持車距
p.s.
為什麼別人亂騎車
結果懲罰規矩的我不能有合理路權
如果今天開車的聖人們因為別人不守規矩而被到處限制
恐怕今天要連署的就是開車的聖人們了
政府要是負責任的話
應該是嚴逞危險駕駛
而不是因為有人危險駕駛而來限制守法駕駛的權利
這樣台灣永遠都不會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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