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原拓吉 wrote:最近小弟機車被撞 ...(恕刪) 先來個脖子痠痛,全身痠痛之類的壓壓驚,再提刑事訴訟,保險公司的理賠你可以不接受,然後一樣先提告,刑事訴訟結束,民事法庭就會參考刑事法庭的判決,基本上輕的過失傷害,都可以拘役30~60天,易科罰金3萬~6萬
打電話問對方保那一家保險公司直接找對方保險公司詢問要如何處理或是雙方約到保險公司談基本上你的要求合理 也在保險的範圍內保險公司會照價賠給你藤原拓吉 wrote:警察局做了筆錄 警方詢問過程中對方有跟警方說有保險
行駛中被撞,一定多少有扭傷瘀血只要有"人傷"就可以走刑事(不用支付訴訟費)如果只有車損光跑警察局交通隊民事法庭調解上法院這些流程就飽了時間至少超過半年(我的就超過半年,目前還在跑)還要支付訴訟費要錢的話還要看車齡折舊不然就是不要錢要求"恢復原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