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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人在車上就可以紅線違停?

紅線:
臨時違規停車:人在車上且沒超過三分鐘

違規停車:人沒在車上(拍到駕駛下車也行)、超過三分鐘,二取一。


黃線:
違規停車方式跟紅線一樣...
人在車上,警察一要開單就馬上開走了,再加上現在很多警察巡邏時連違規停車都懶得管了,哪還會管到紅線臨時停車。
台灣的三寶多、交通亂,警察取締違規不嚴格是主因。不然就算違規只罰300元,一個月被罰個幾次也會痛的好嗎。
鬼島不意外

春秋大夢終將醒 wrote:
為什麼人在車上就可...(恕刪)

神我人 wrote:
紅線:臨時違規停車...(恕刪)


有的前檔隔熱紙貼超黑
根本拍不出來有沒有人呀
看承辦人

你不爽可以繼續就同一件案件大力投訴.

我就是這樣搞,所以承辦人也很怕我



所以我說全島的紅黃線應該改成收費停車格,費率2000元起,以時計費,未滿一小時以一小時計,不管人有沒有在車上都要收錢.

這樣停車收費的外包就能順理成章的開出收費單了

春秋大夢終將醒 wrote:
為什麼人在車上就可...(恕刪)


送檢舉也要看分局,像現在有的分局檢舉紅線停車會開單(罰多少無所謂重要是有罰),有的分局還是很爛就跟樓主說的一樣還是很皮像台北市松山分局這個分局會用很多理由幫助違停車主免罰!
+1
突破盲腸
曾經送過幾件就知道
到這區就不會傻傻去花錢找停車位

awrrz wrote:
送檢舉也要看分局,像現在有的分局檢舉紅線停車會開單(罰多少無所謂重要是有罰),有的分局還是很爛就跟樓主說的一樣還是很皮像台北市松山分局這個分局會用很多理由幫助違停車主免罰!

春秋大夢終將醒 wrote:
為什麼人在車上就可以紅線違停?


沒錯啊,

符合拖吊業者、民代、法官三方的期待啊,

人在車上,不能拖,

人在車上,員警你敢開單試試看,民代罩著違規者,

人在車上,法官說要先勸離,可勸離就不可開單,再次不同意員警開單,



那麼當然,人有在車上,就可以違停了,



這是人民的期待,所以造成這副德行,

守法的民眾如果看不下去,可以檢舉違規臨停,

但只罰 300 塊,也只能這樣了,

台灣真丟臉,交通違規一堆就算了,

連罰單金額都比輸人,

不過沒關係啦,

紅線違停的,造成任何車禍要背三成肇責,

我個人會好好運用這點的。

Jack 你好棒 wrote:
人在車上,員警你敢開單試試看


這就是當警察的悲哀,

法院上也很多因為沒有勸導就開違停因此被撤銷的申訴判決書。

幸好我認識一些警察,

也鼓勵他們下班之後也可以當民眾自己檢舉,

一吐鳥氣。

春秋大夢終將醒 wrote:
為什麼人在車上就可...(恕刪)


因為他們會問你“難道你從來沒違規過”,“又沒妨礙到交通”,“搞不好是載或等行動不便的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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