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slyt wrote:對方說我方應注意而未注意,他們承認違規左轉(警察已開罰單)...(恕刪) 不要理他啦,就依流程調解,自己修理報價。他沒有說妳車速過快就不錯了。反正要推什麼話說不出來。不用私了,就直接走正式流程。一、警局要求調解。二、警局直接提告,警局送件前會找他做筆錄。看他要不要合解。就不要理他,該走的就走。沒什麼好怕了。人沒事、修個車。對方有什麼好推三阻四的。
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這天條百分百肇責,幾年前清晨上班紅燈轉綠燈,我方左轉與對向機車同時起步雙方同時停了一下,以為對方要讓我先行,踩油門加速左轉,沒想到對方也補油門撞上我方右後車輪,詢問交通事故處理小組先例幾乎都是轉彎車百分百肇責,後來直接交由保險理賠。另外應注意而未注意跟已注意來不來的及反應是兩回事,都侵入對方車道還停在車道上還想怎樣?對方說什麼不重要,先把資料搜集好等一個月後鑑定報告出來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