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力檢舉就對了,檢舉達人最歡迎人家檢舉他們的違規了不過單純樓主附的兩張照片是不會成案的騎車使用手機要有兩個事實,一是騎車,一是使用手機現在主流認定騎車這個事實,要滿足兩個條件,車發動+人坐車上所以這兩張照片無法證明車是發動的狀態,最好附上影片,才會成案一般來說,車熄火人坐車上或車發動人站車旁,都不會被認定成駕駛車輛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坐在機車上可以用手機拍照喔,要檢舉還要附上他騎走的影片,只有拍照,絕對不會舉發的。...(恕刪) 是這樣嗎?上次我騎機車停紅燈時拿出手機看地圖(有熄火)竟被警察開單.....後來我還真傻傻地去把罰單繳了...這樣說起來真虧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