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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移動機車,一個月後吃上2400元的罰單

去申訴
我看過有人申請成功
aa123aa123aa123 wrote:
狀況類似這樣,我原本...(恕刪)
之前離開有拍照
結果被移開被開單
後面花了半個月時間協調
吐掉了
3秒內可以辦到的事可以省錢
我每天都在做
不知道是誰會亂拉
中頭獎的彩票

請問拍照要有時間那些嗎?

2025-08-21 14:22

梅子炸彈庫 wrote:
之前離開有拍照
結果被移開被開單


停在停車格,拍照事後申訴,OK的!

但是如果一開始就是 "違停"
(樓主說的)

其實就不用拍照,

因為你拿出自己違停的照片去申訴,
只會被多開一張之前未移動的違停罰單!
aa123aa123aa123 wrote:
狀況類似這樣,
我原...(恕刪)

只有不勤勞又不願意多花錢的人,才會有難停車的問題。
如果開單的警察要幫你想,怎麼有人會併排停這麼離譜。那你違停時有幫其他用路人想,為什麼這地方要畫紅線。
而且你得到的教訓也很奇怪,怎麼是第一時間要去調監視器。有點道德良心的人不是都應該反省下次要正確停在機車格內嗎?
在台灣果然不是檢討把事情做對,而是檢討找麻煩的人
aa123aa123aa123 wrote:
我原本停在頂多被記違停的地方,
那天真的很難停
也只停了十分鐘而已...(恕刪)


既然本來就違停了
那就鼻子摸摸了..別取暖了~

哪一個亂停車的不是說我"只"停一下子bra~bra~
大家都只為了自己方便
台灣的交通不打結也難啊
這經驗我也有過數次
一大早停在停車格~特別還停中間..整日下來被硬塞的機車一吋一吋的往旁挪開..到晚上竟可被移動到格外附加罰單....


不管有沒有違規事實,舉證責任都在於警察與檢舉人,所以這張2400罰單,其實是可以撤銷的哦!
今年就有撤銷案例,請注意最後一段:
法官認定,本案僅依檢舉照片開罰,無其他佐證,不能排除機車遭人移置可能行政機關無法確實證明違法事實存在,應承擔敗訴風險,判決撤銷罰單。

違停辯稱被人移車 法官撤罰單


aa123aa123aa123 wrote:
我原本停在頂多被記違停的地方
那天真的很難停
也只停了十分鐘而已
結果可能檔到去路
被移到並排的地方
一個月後就吃了罰單...(恕刪)


啊就違停了,還擋了去路,跟並排一樣價錢好嗎?


自己就違規在先了 就摸摸鼻子認了
下次乖乖停在停車格內 再被移車的話就去申訴吧
我有遇過朋友停在騎樓,莫名其妙被移動到馬路旁的紅線上
然後把手留著紅色罰單...

只能說,不是吃飽太閒就是對車很看不順眼吧...

#我停車大都盡量找可以停中間的或是靠樹的,不然就是先拍個照劉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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