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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傻眼的鑑定結果

台灣的圓環都亂搞,自創一堆走法、標線和號誌

導致車禍一堆


圓環中間還有十字路口是哪招啊


喔,對了,圓環外環的要禮讓內環的,所以出車禍是外環的責任大.
台灣的鑑定報告,
最愛以路權,有無違規來判斷肇事責任。
假如事故內,有違規的一方通常是肇事主因,尤其是闖紅燈。
若是事主都沒違規就看路權來認定。
所以闖紅燈的肯定是肇事主因,其他看你跟公車是否有違規,或是應注意未注意...。

wayne36183512 wrote:
台灣的鑑定報告,最...(恕刪)


沒錯。以前沒行車紀錄器,花3000元 做鑑定都是浪費錢。
臺下的大官 公務員。都是心理有底了,你能表示自己意見 通常不超過3分鐘。

wayne36183512 wrote:
台灣的鑑定報告,最...(恕刪)

不以路權來判不然要以什麼來判
就是被撞的不當變換車道!所以是全責!
leejeff wrote:
一個很單純的車禍

鑑定結果卻令我傻眼

影片如下



經過為我方綠燈直行

前方橫向車輛闖紅燈

雙方煞停

後方公車追撞

鑑定結果追撞我的公車“無肇事因素”

我原本以為肇事因素是一碼歸一碼

闖紅燈歸闖紅燈

未注意前方及未保持安全距離為另一碼

當然最雖的還是我

現在賠償要跟誰要還不知道

感覺你不當變換車道要負大部分責任,
對方闖紅燈的行為導致你急煞,但急煞並不是事故,
很多無違規的情形都可能導致急煞,
讓急煞演變成事故的是你不當變換車道的行為。

不懂的話可以先想像一下比較典型的狀況:
你和闖紅燈車相撞了,後方被安全距離不足的公車追撞。
那車頭損失是闖紅燈車責任,後方損失是公車責任。

你這個狀況跟典型案例的差別在於你車頭損失為0,而後方距離不足是由於你不當變換車道造成。
這就是你該負大部分責任的原因。
leejeff wrote:
一個很單純的車禍

...(恕刪)

怎麼看都是公車的錯,公車一開始行駛內側車道,樓主行駛外側車道,公車怎麼沒繼續行駛內側車道?


樓主在進入圓環前在最外側車道,因此進入圓環只能行駛外側的二個車道之一(紅色標示),
但樓主一進入圓環,直接跨到第二車道(綠色標註),
因此上到法院,樓主仍有機會會被判定有肇責的,因為不當跨越車道行駛。
公車是最無辜的。

frogghoul wrote:
怎麼看都是公車的錯...(恕刪)


你是不是該看眼科了
carlo2013 wrote:



你是不是該看眼...(恕刪)

我看是你該看眼科,一開始公車不是在內側車道,那樓主是在人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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