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ejeff wrote:
一個很單純的車禍
鑑定結果卻令我傻眼
影片如下
經過為我方綠燈直行
前方橫向車輛闖紅燈
雙方煞停
後方公車追撞
鑑定結果追撞我的公車“無肇事因素”
我原本以為肇事因素是一碼歸一碼
闖紅燈歸闖紅燈
未注意前方及未保持安全距離為另一碼
當然最雖的還是我
現在賠償要跟誰要還不知道
感覺你不當變換車道要負大部分責任,
對方闖紅燈的行為導致你急煞,但急煞並不是事故,
很多無違規的情形都可能導致急煞,
讓急煞演變成事故的是你不當變換車道的行為。
不懂的話可以先想像一下比較典型的狀況:
你和闖紅燈車相撞了,後方被安全距離不足的公車追撞。
那車頭損失是闖紅燈車責任,後方損失是公車責任。
你這個狀況跟典型案例的差別在於你車頭損失為0,而後方距離不足是由於你不當變換車道造成。
這就是你該負大部分責任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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