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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水準的停車


嗜血尤物 wrote:
我還等了近10分鐘拍2組,怕警察開成"臨時"

間隔 3 分鐘以上即可成立,
可以不用到10分鐘那麼久~~~

carlo2013 wrote:
手機拍的嗎?
沒日期跟時間還有沒拍駕駛座
這樣應該不會過

只要上傳時傳原始照片檔,
員警會去看EXIF資訊,
不需要圖面上帶日期與時間。
--- 則規區論討守遵意同並過讀閱已我, 則規區論討視檢裡這按, 能功言引解瞭裡這按 --- ~~~
看地上的那些線...
感覺車主自己停的位置?
算了,就不多說了
有的地方是汽機車共用的停車位喔。
cink8 wrote:
看地上的那些線......(恕刪)
jjspeaking wrote:
間隔 3 分鐘以上即...(恕刪)

台中市要求必須附日期時間,
否則不受理。
警察真的沒時間幫你打上日期。

下載個時間戳app
打上日期再檢舉吧!
除了有效外
也減輕警察負擔。
過年期間去樂華夜市
看很多台雙B外匯車跟一些國產車到處亂停跟違停...
我們這種守法平民老闆性卻乖乖停收費停車場
看著一整排的違停也不見警察開單跟拖吊
大過年的
心胸開闊點不好嗎?

檢舉會讓你爽就去吧!
人生應該把時間放在更有意義的事上
7588車主停車時請想想....,若原樓主有緊急狀況需要用車時,要如何將車子移出?

jjspeaking wrote:
間隔 3 分鐘以上...(恕刪)


要檢舉就一擊斃命
為什麼要給警察有機會不舉發?
後面機車拉一拉 是可以出去 但很扣八...

我也是偏大過年不檢舉的 但違規到太扯 不給別人活路的 就贊成檢舉下去
carlo2013 wrote:
手機拍的嗎?沒日期...(恕刪)


檢舉的照片有時間跟日期


ccl7713 wrote:
大過年的
心胸開闊點不好嗎?

檢舉會讓你爽就去吧!
人生應該把時間放在更有意義的事上...(恕刪)


心胸不開闊的話 應該不是只有檢舉吧 檢舉成立當然很爽

檢舉很有意義 一張罰單給車主學一堂課 很便宜的

話說您是車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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