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三月我停紅燈,剛變紅燈,我是機車,停在機車停等區,後面一台四輪想要闖紅燈右轉,把我的車牌撞掉,對方下來,直說他還有小孩要養,我知道他的暗示,我就輕放他,只要把我車修好。當然跟對方保險的談判過程,我直接去修車,直接附上收據,請他全賠。保險沒有坑半句。這家保險讓我感覺還不錯啦。結論就是,後車全責。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107年三月我停紅...(恕刪) 這個我又要說了,如果他有困難,釋出他的誠意跟積極,我甚至可以都自己吞,我並不缺這筆對方跟我同公司,我用他的名字找到他的mail,開始上班時,主動提供給他之前我為同仁申請上下班車禍公傷的流程跟範本給他但看看他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