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simeiya wrote:要讓社會或是政府有...(恕刪) 氣憤到閃過同樣念頭,跟看七宗罪裡反面角色一樣(凱文.斯貝西).用犯罪滅犯罪沒正當行,還是遊行有力量.有人發起我一定跟,已經在家裡看重播相關新聞時,每每破口大罵三字經.真是怒氣難歇.
呵呵, 網上說得天花龍鳳最後還不是在螢幕後當鍵盤手台灣人和中國人最喜歡的就是認命相反香港人就敢反抗未賽已三鐵 wrote:我們的新生兒生育路已經夠低了.不能容忍我們的小孩走在行人道,正常車道.毫無閃躲的機會被撞成屍塊.PTT八卦版再怎麼噁爛,但是今天有人呼籲上街頭.我們覺得太正確了,孰可忍孰不可忍.狗貓野生的生命政府如此看重.那相依相惜的兒女,怎麼能讓他一秒就被毀滅.立法委員你們不辦遊行,一定也會有人辦.大家走著瞧.
我個人覺得!選出來的這些立法委員,應該要通通廢除!因為根本沒做事啊?酒駕那麼久了沒一個人敢提修法嚴懲。每一個只想賺飽飽,沒一個想做事的!應該就先修法,立委薪水就3.5k就好,看他們還是不是想選?真的想為民做事,不會在乎每個月有沒有10幾萬可以領。酒駕不修法,路怎麼鋪都不平,我們每天都接觸到的最基本的交通問題,是不是圖利廠商鋪路鋪成這樣?還是都自己回扣收光光?酒駕修法怕害到自己跟樁腳嗎?不分藍綠黨派,全部廢除禁止他們再選!讓真正想做事的人,沒有包袱的人,為台灣盡一份心力吧’~!
沒用的啦,主要是最重刑需判死刑的案子,被廢死政策下壓,該判死改無期,無期改偽無期,無期改有期,不可也易科罰金改易科罰金,易科罰金改社會役等方式,造成比較輕刑責都必須依所謂(比例原則),跟著都下拉...然後再加上監獄已經塞滿人,法官有默契盡可能能用替代的,改用替代方式,我有有同事累犯,沒被關也沒付款,再次累犯沒執行被通緝,某天我上班時突然接到電話說:(我是阿吉,剛剛紅燈右轉被警察抓到,當場被收押,家人沒接到電話,麻煩您幫我轉達...)前年尾牙,老闆不提供酒,但是員工自己抱酒去,當天吃完解散後,又幾個當晚被抓,也還有1個當場被收押!再更久之前尾牙,吃完後隔天家人打電話要人...隔天後於水溝內,被騎單車騎士發現!重要的事,沒死^^除非死刑能確實實施,或是往上面再多一個虐死刑責,如3個死刑第一發子彈打碎小腿骨,x分鐘第二發打碎大腿骨,x分鐘後第三發才給它死,上面刑責拉高下面刑責才可以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