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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惡劣!酒駕遭吊照竟再犯逆向連撞8車奪2命

建議「沒收酒駕交通工具,並由法院拍賣」。有錢人不缺那幾萬,但把他的車沒收,不信他心不痛!
加速引進鞭刑,只要酒駕,一律判鞭刑,否則無法避免這種歪風。
不可能修法的,法律是權貴者用來牽制百姓的工具,

台灣真的需要私刑教育組織......

最後一盞燈 wrote:
一早又看到悲慘的新...(恕刪)


台灣最美的風景and最完善的法律。


台灣法律造成的的事情又再次的的正常發揮中
X他X的怎都撞不死民意代表政府官員阿
我真他X的想看看正常發揮中的酒駕敗類撞死上面那些才該被撞死的
醒醒吧在政客眼裡人命不如一塊豬肉






那些法官 政客....祝福你們家人出入平安
最後一盞燈 wrote:
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休旅車從大里路開始逆向,到肇事地點約1公里,訊後將酒測值0.81毫克的陳姓男子,以公共危險罪肇事過失致人於死罪移送。...(恕刪)


明明就有酒駕致死3~10年為何警方還用過失致死?
因為是馬政府時代修的法他們不想用嗎?
警方是不鳥法律嗎?還是挑輕罪移送?

這又要說到立委殺人了,酒駕致死應該用殺人罪起訴才對
但是他們只想著拱誰出來選會贏,也不想要修法,這種[小事]他們不太重視

對岸酒駕超標沒肇事都要行政拘留了,在這點上你說誰比較保護民眾?


真的是一個悲劇

要過年了看到這樣真的很難過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建議比照機車管理的模...(恕刪)

吊照都繼續酒駕了,任何規定都沒用。
禁歸禁,他根本不甩法律。

Mikadoyakumo wrote:
吊照都繼續酒駕了,...(恕刪)


禁了,一上路就可以抓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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