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wen0612 wrote:
之前爬文爬錯重點,...(恕刪)
owen0612 wrote:
之前爬文爬錯重點,...(恕刪)
根據現場照片
看起來的確是同車道、後車撞前車
至於您所說的
對方一點過失都沒有嗎?
答案是
如果你決定走司法路線告他過失傷害
法官會採用模板判決判他三成責任
體傷的部分,通常只有有醫生證明
對方的保險公司會全賠
不足的部分,或者保險公司以無肇責拒賠的部分
您也可以跟對方說,如果你提告,這種狀況大概是三個月得易科罰金
大概就是九萬塊起跳
問對方是要勞民傷財最後繳給國家,還是折現給你
以我個人而言,如果我是汽車駕駛,牽涉到受傷,對方態度又不誇張
這筆我會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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