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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移動神主牌,撞到的話肇責怎麼算?


asps946701 wrote:
我有一隻裝在枕頭右邊XD


一時間沒意會出來「枕頭」是指「頭枕」
還想伸手問你有沒有啪啪啪的影片供參


pwwang wrote:

一時間沒意會出來「枕頭」是指「頭枕」
還想伸手問你有沒有啪啪啪的影片供參

..(恕刪)


那是行房記錄器了吧



先不講肇責



一看就知道家屬才是不好對付的

pwwang wrote:
是啊,影片看起來是這樣,
但鏡頭與駕駛眼睛位置確實不一樣,
所以這種發生車禍的話,應該影片也不會交出去
從影片中可以看到我方轉變開始鬆剎車踏油門時,
對方根本還沒踏入斑馬線,
甚至離斑馬線還有一段距離,
對方的位置印象沒錯的話,那時應該也是被A柱遮到,
第一次知道原來這種電動車的速度這麼快。
幸好此次過年前,我一直提醒自己及家人,過年要到了萬事要更小心,
也祝各位01的大大,行車平安。


個人習慣,只要對向還有車,一定會讓他先過,不會跟他搶

誰知對方會不會要到路口時,油門一敗

直行車 VS 轉彎車

說真的 不差那幾秒!!
pwwang wrote:
今日經過水林鄉,已放...(恕刪)

討論這些幹嘛 實做下去就知道了

Rexmax wrote:
討論這些幹嘛 實做下去就知道了


照你這麼說,性幻想幹嘛,強姦下去就好了啊?

警察大人,就是他
樓主小心~阿罵的眼神帶有殺氣

搞不好已經派8+9孫子在路上找你了
我的看法比較不一樣..
先不論這機車 關於騎在人行道上 未載安全帽 打什麼燈直行還左轉
她從道路邊線外進入車道 應歸類於起駛的車
依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5 條 十、起駛前,不讓行進中之車輛、行人優先通行。

樓主是轉彎車 按上條歸類於行進中車輛 路權絕對大於這台機車
照法條看我覺得出事 機車責任較大

但我非法官 只是個人見解 我也不想實驗XD

momoyen0318 wrote:
樓主小心~阿罵的眼神帶有殺氣
搞不好已經派8+9孫子在路上找你了


那可能她孫子目小吧,
我後來還停車後,在當地吃了晚餐、買了飲料,
外加路邊抽了2根菸,
也沒人找我。

pwwang wrote:
今日經過水林鄉,已...(恕刪)


是你的錯
如果在日本 荷蘭....也是一堆高速腳踏車在人行道/慢車道
左轉彎前 左前 左後都要看遠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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