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格司 wrote:
我在限速110開122...(恕刪)
對壓 現在更嚴格了 說什麼只能上限多5公里
看過開123被開單的
台灣錶速都比GPS顯示的慢 開130沒被抓的朋友
或許剛好在120左右的範圍內吧
是沒注意 我不開第一 跟在第二保持車距
等有人真的被開單再看看好了
z83x06vu wrote:
~文長請慢用~前陣...(恕刪)
別擔心了這個問題過5年還是無解...
因為內線別占用這道理我剛來01就有人討論了
黑色咆哮 wrote:
不認同,這樣的想法只是怠惰,懶的動腦去理解法規。
法規寫得很清楚,小型車可以用最高速限行駛於超車車道,這隱含了不同意為了要超車而超速,
如果法規認可因為要超車,所以可以超速,那豈不是自相矛盾,用路人超速時可以說我是要超車,所以不可以處罰。
所以認為行駛110在內側車道的車叫龜車是錯的,想違規超速就自己想辦法,連換個車道的能力都沒有的話,那你有什麼屁股超速。
樓上是建議最簡單的分辨方式 我覺得很ok
行駛在內側車道110在某些定義上並不算龜車,但是當整體車流比你快,在這時候內線110就是龜車....
剪車道不是沒辦法,內側不龜,只能勸導因為也真的只能勸導而已。
駕照人人都可以考,台灣駕照好考到不用上駕訓班都可以過關了,但是駕駛的行為卻很難改變。
最簡單的例子,在市區到路口會2線轉成3線,一堆內側直行的跑來搶外側的車道然後放空內側車道。
開車習慣不對,即使你在中線,也只是大車眼前的龜車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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