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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撞機車,機車肇逃,這肇責怎麼算?

對方手指可能會去擦到方向盤受傷喔!要玩大家來玩

fireblade0922 wrote:
對方手指可能會去擦...(恕刪)


沒有醫生這麼蠢吧 XD,

我猜對方一定想又是該死的酒駕跑很快.

我只能說.. 賠一點錢吧, 重要的事, 暫時沒駕照可上路 XD

sara8 wrote:
先去補驗傷,再去警...(恕刪)


這樣會不會反而形成肇事逃逸的刑事罪?
你應該是超過車道中線才會被撞到吧...... 如果是這樣的話, 應該是你全責呦...... 你不但自己的車要自己修, 還要負責幫對方修好車.......

提醒你一個很重要的觀念:只要發生肇事就絕對不可以擅自離開
麻煩務必報警處理,不管多趕時間都一樣,這是為了自保

而肇事逃逸的部分為:以下兩種

刑法第185-4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000千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同條第4項:「前項駕駛人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致人重傷或死亡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所以你可能會被處以罰鍰或是吊扣駕照(這是行政罰)
然後車禍鑑定報告出來以後會有肇責歸屬
再按照比例去賠償對方
連空間迷象都沒有 答應我!!不要再無照騎(開)車 多為路旁的行人路權想想好嗎

Shen100 wrote:
雙方沒受傷 但我倒...(恕刪)
就你的描述來看,你....確實肇逃了,雖然你是受害者,但因為你沒有留在現場,所以現在你應該是事主了,因為話都隨對方怎麼說了,你沒證據就這樣
Smart
c13wcl wrote:



樓主可真敢說,...(恕刪)

那條路只有一個汽機車共用車道
照你這樣說 那是不是以後換我開車 有看機車為了搶快想切到我左邊的我都能撞他
可以賺賠賞金還能領保險
學習了(抱拳
summer1989 wrote:
提醒你一個很重要的觀...(恕刪)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
我駕駛的是機車捏
也適用嗎?

哎 學到這次教訓後 我應該去裝個行車紀錄器
然後記得別離場了 不管有沒有傷 先報警再說⋯
仙境傳說之仙貝傳奇 wrote:
連空間迷象都沒有 答...(恕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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