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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3號檢舉跨越槽化線卻不舉發

你有檢舉前面這台黑車嗎?

如果沒有那檢舉錯台了
這台黑車才是跨越槽化線
至於富豪沒有完整的"跨越2車道"就如黑車示範才能舉發
虛偽假面 wrote:
各位客倌大家好:小弟...(恕刪)



chuanchao wrote:
如果沒有那檢舉錯台了
這台黑車才是跨越槽化線
至於富豪沒有完整的"跨越2車道"就如黑車示範才能舉發(恕刪)


黑車......要看運氣,但是比富豪舉發機會相對大一點

畢竟右後輪還在線右邊


高速公路警察真的是執法怠忽職守,都要出車禍才會開罰,連一些違規近距離逼車超車的,經常以行車記錄器視角問題無法判斷距離,或是以未完全侵入車道未完成超車動作不予開罰,問題是要是違規車完全侵入我車道,又是逼車的狀況下,那不就被撞可能見西天了嗎?警局應該是保障人民的,而不是保護違規者的,真的行政效率打不及格。

有白車不是行駛路肩嗎?要是沒全駛出路邊白線,搞不好也是罰不成的,可以一路橫行。
樓主也應注意匝道速限,像這種有塞車,車子間速差大的狀況,還是開慢點比較好,不然像這有違規狀況的出現時,反應處理可能都會來不及。

虛偽假面 wrote:
各位客倌大家好:小...(恕刪)


你還真有意志力去跟他吵 滿佩服的 繼續加油 三寶需要你的檢舉

grezzo wrote:
你檢舉的是"跨越"槽化線,但該車在影片中
並沒有完成"跨越"的動作,他到時可以申訴他是車子
出問題停在那裡處理


最佳解
上次檢舉違規倒車的也是這樣回
除非你跟在他後面一直拍
我上次檢舉一個,也是差不多的情況

理由都幫用路人找好了!


下次遇到這種的,就要讓,再不然就是要有超廣角的後鏡頭




您於108年01月02日於國道公路警察局線上檢舉國道交通違規專區編號第RV-20190102222344號留言檢舉A**-***3號車交通違規案,辦理情形說明如下:
一、經審視所附證據資料,該車因未有跨越之行為,是否因駕駛身體狀態或有臨時突發狀況故障所之可能,爰請臺端提供該車完整之行車過程或後視鏡頭影像作為舉發依據,基於行政罰明確性及證據法則原則,本案不予舉發。
二、您如果還有疑問,可與本分隊承辦人警員周倩宜聯絡,聯絡電話04-26821828。對於您關心交通警政,謹致謝忱,並感謝您的留言。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七公路警察大隊大甲分隊 敬復
用一些關鍵字搜尋出來的結果,給您跟大家參考

「高公局交管組組長康志福表示,槽化線通常會畫設立體或平面交叉路段,這個區域是避免車輛碰撞的「容錯區」(容許犯錯的空間),有些道路會採用高低落差的槽化島,不過容易造成車子損傷,所以高速公路通常採用不傷車體的槽化線。

既是「容錯區」,為什麼又會被開罰單?康志福解釋,容錯區是交通工程上的定義,但是在法規上是不允許的,「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規定禁止跨越槽化線,因此不論故意或無意,都會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車」的規定,可處於三千到六千元的罰款。 」

所以,如果用"未依標線行駛"來檢舉,可能有機會

虛偽假面 wrote:
各位客倌大家好:小...(恕刪)

別為難警察了~~就事論事..可能跟你檢舉的事實不完全相符


檢舉人會傻眼
申訴人也是會傻眼

往往都是承辦人自由心證
回覆都是一錯到底
不改能有什麼辦法
難到還要繼續魯…
所謂完整的影片..
就是從正常車道駛入槽化線..再從另一邊駛出..才是完整的跨越槽化線違規...

警察開單時會攫取出前中後照片開單..

是不是剛駛入的畫面不夠明顯

沒有駛入的連續畫面...駕駛人可以辯稱車子 有異樣暫停後覺得不能繼續行駛,所以才往交流道下來..

有爭議的檢舉.本來就不應該製單告發...萬一被投訴..警察也倒楣

可能真的要用未依標線行駛比較有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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