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先等法官把交通條例一條一條解讀清楚給執法單位和全國人民以免又有2~N法官多重解釋牽車闖紅燈.右轉.迴轉.人行道違規這些都常見早晚上下課機車3~4貼多的很.沒遇到一次意外.不懂得安全二字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安回家.
就法論法沒有違法但是很難看 難看死了我們民族性對於貪小便宜跟耍小聰明 這類的行為都不太苛責什麼都要入法 那法律一大篇寫不完法律是道德的下限人家要秀下限你能如何白眼他而已 能如何?但是當100個人同時白眼他 那威力就不同了臉皮厚一點可以解決很多事情
本來就不違法萬一我機車破風我遠遠就在牽車剛好牽到紅綠燈口轉彎 要不要開單?應該要限制紅綠燈口熄火機車轉彎十幾公尺內不得發動才比較合理愛牽是嗎那就紅綠燈口五百公尺 你有本事就牽五百公尺我就讓你轉了(紅燈都變綠燈了)愛牽就讓你牽飽牽滿五百公尺內發動機車上路的視同紅燈右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