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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魔人的末路

檢舉 我都實名啊!
有膽來我面前 看要怎麼處理都可以!

台灣交通亂象就是大家隨便 不守規矩
我曾經跟著一台車 轉了三個彎 他全部沒打方向燈
這種就要檢舉! 方向燈壞掉要修! 故意不打方向燈 就應該繳錢給國庫!
大翔黑熊 wrote:
https://tw...(恕刪)


要舉證非常的簡單,用行車記錄器錄影後檢舉就好,只要明確違規事實、檢舉正確的違規事項、明確的日期時間浮水印、明確的違規地點根本不會走到需要到案說明這條。
這幾年有線上檢舉,交通好很多了,中南部的達人要再加油。每次去中南部,看到汽車開機車優先道超車的現象,還是很多。


實名檢舉絕對不會讓願意檢舉者變少,

只有警方嚴格取締,

加倍罰金,

才是檢舉者末路,

這是基本簡單邏輯,

沒有是非者才不懂這道理。
全台灣,

實名檢舉,實名喔,

檢舉最多的,

我絕對是前五名,

所以我絕對有資格,對實名檢舉發表意見。

實名是給警方查證用,

不是給違規者知道的,

一堆沒檢舉過的在胡扯,笑死人。
早就是了

1999要陳情什麼都要實名

道路違規案件外泄機率極低



mema wrote:
早就是了1999要...(恕刪)

沒錯!好久前都實名制,我以為發文者活在平行宇宙!
大翔黑熊 wrote:
https://tw...(恕刪)

末路?
本來就是實名舉報了,哪裡末路了!

違規者的末路吧!

大翔黑熊 wrote:
https://tw...(恕刪)


您大概真沒用過檢舉系統



一直都是實名制啊.

個人檢舉違規停車是檢舉的挺爽快的.
尤其是占用電動車/殘障車位的.
反駁不了就惡意檢舉,真是一群垃圾農企粉!
趕快先把記錄器違規通通檢舉,壓壓驚比較重要‼️
懂遊戲規則的照樣爽爽玩,有無實名根本無所謂‼️😂
大翔黑熊 wrote:
https://tw...(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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