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小路人 wrote:汽車停在路旁,車門忽然打開撞倒了騎士為什麼大家總是覺得是騎車的錯?似乎大家總覺得機車騎太快 機車自己來不及剎車 機車應該注意停在路邊的車輛是否有開門的可能性似乎大家都覺得是騎車的人警覺不夠才會撞上大部分的民眾都把汽車二段式開門當成惡法難道騎車的就這麼沒人權嗎? "大家"是誰?還是你是指哪個案例?還是就只是釣魚跟開地圖砲?這有通則我想不必再特別強調倒是還是可能會有一些特例你要不要把你指的案例提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