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向新北市警察局檢舉https://prs_web.tcpd.gov.tw/index.php?catid=10檢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9款處以新臺幣4,000元~6,000元罰鍰原始檔放大定格看應該看得到車牌可以影片和車牌畫面截圖都一併上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