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車肇責佔較大.所謂"直行車"嬴面較大,這是在路權佔了上風的前提之下.而此例,前車路權較大.在雙方都違規的情況下,撞擊的關鍵點是後車反應不及.在撞擊的當下1.如果前車已經切入對向車道,那後車還撞上後保桿,這種反應真的是太慢了,應負較大肇責.2.如果前車尚未切入對向車道,前車可以主張並未要左轉,只是向左併入內側車道.上有筆誤,已更正.大部分的狀況下,直行車路權優於轉彎車,通常轉彎車負大部分肇責.但此例互為侵犯對方路權,事故的關鍵在於後車反應不當,所以要負大部分肇責.
首先感謝之前提供寶貴意見的網友,本案已完成調解,調解後的肇事責任,我3成,對方7成,但是因為對方是維修費用不斐出名的德國進口車,對方維修費用超過10萬元,我的國產10年小車僅後方保險桿擦傷,有估價(未實際維修),經計算雙方折舊等,我還要給保險公司約7000元,真的是得到一次寶貴的經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