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請問同一車號連續檢舉的問題

直接打1999.會有警察騎車過來開告發單
簡單說就是現在執政的長官要這樣,員警照辦而已,也不看看現在誰當行政院長。

cys467 wrote:
你真的有去查第23...(恕刪)


23條的條文該修,現在寫得不清不楚,導致部分不肖員警任意曲解法令,非常糟糕

yan49516 wrote:
簡單說就是現在執政的長官要這樣,員警照辦而已,也不看看現在誰當行政院長


台北市違規停車也跟行政院長有關係喔?水管不通要不要也找行政院長?

有關係吧,

中央的決策多少會影響地方,

若院長想管違停的問題,一定管得到地方,

因為台北市警察局長不是由市長直接任命,

是署長或內政部長的意思,

誰來管內政部長 ? 當然就是行政院長,

院長不想管違停,所以沒下令,

那您說有沒有關係 ?

既然沒下令,

員警也不必賣命去管違停了,勤務都多到不行,當然就不管了,

所以這幾年民眾檢舉才暴增,

看不下去的都自己動手了,只打110,幫助不大。



對了,上述局長的任命問題只是簡答,

當然也會配合及尊重地方首長的意見。


Jack 你好棒 wrote:
有關係吧,
中央的決策多少會影響地方,
若院長想管違停的問題,一定管得到地方,
因為台北市警察局長不是由市長直接任命,
是署長或內政部長的意思,
誰來管內政部長 ? 當然就是行政院長,


照你這種說法,全國大小事都歸行政院長管,那我們要這麼多公務人員要做甚麼事?

基層警員,只要依法行事,違規該舉發就舉發,何必去揣摩上意,現在爆料管道那麼多,誰敢來關切?

分層負責很重要,把什麼事情都無限上綱到行政院長,只是凸顯自己沒擔當。

freyalai wrote:
基層警員,只要依法行事,違規該舉發就舉發,何必去揣摩上意,


當然要啊,

您可 google "員警開單,所長被議員叫去罰站"

部長不挺、署長不挺、誰敢去開單 ?

中央沒下令,誰敢加強取締 ?

沒人敢啦,

也不必,何必呢,

有錢領就好,幹嘛多做事,

何況員警現在離職率也不低了,還是不要把壓力強壓在員警身上比較好,

不然10年後只剩普龍共員警來服務您我。




freyalai wrote:
現在爆料管道那麼多,誰敢來關切?


版上有大大整理了,是哪些議員在關切,您可查看,

還不少呢,

事情一正一反,

要求員警不開單,有人會生氣,有人會叫好,就看您要何種選民。




freyalai wrote:
把什麼事情都無限上綱到行政院長,只是凸顯自己沒擔當。


不確定您是在說我,或是行政院長以下的所有人,

若您是在說我,我立刻承認,

沒擔當 --> 事情變少,日子愉快,
有擔當 --> 議員罵我就算了,連長官也不挺,老子不幹了,

是您,選哪個 ?

我要選沒擔當,日子還可以過下去,
強出頭,丟了工作,連老婆都養不起,

若您是在說行政院長以下的所有人,

那我的答案就不用說了,因為我的答案還要往上加人,

我說的是大家都很有擔當喔,

不然會被告。
我也遇到這種的,"幾乎"每天都停,但是不會停同一個位置,可是我以同一個門牌號碼來檢舉
警察就來電關心,講了十幾分鐘,還建議我可以打110,我也沒有連續每天檢舉這台車啊
但最後還是收到回覆了,以下
該車已舉發在案,將參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3條第2項辦理。
所以我試著變動一下門牌號碼,就看後續了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