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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書已簽完成又被提告

請問後續有起訴嗎??正也因爲合解了 對方又告過失傷害

就是強 wrote:
請問後續有起訴嗎?...(恕刪)


我來分享我今年剛遇到的案例好了,
今年一月初的時侯剛不幸發生車禍,在機車道右轉結果機車追撞我,對方過沒3天就去警察局提告,後來鑑定報告肇責我7成,月底時保險公司賠了三萬多簽了和解書,就在三月中收到法院傳票對方沒徹告,上個月剛開完偵查庭,結果說了一堆擺明就是要在坑你一筆,我也想知道有什麼手段可以反制這種人的,目前開庭檢察官也是傾向要我們在調解看看,阿我其實就很想問都和解了是還要調解什麼,為什麼不能直接駁回或不起訴,無奈中阿

屌面人 wrote:
之前發生車禍,因對...(恕刪)


為何大家那麼擔心上法庭或檢察庭,不懂

被告=/=有罪

很多只是困獸之鬥,亦或者是反正都要死,做最後掙扎的手段罷了...
450D+10-22+17-55+18-55+55-250+430EXII

屌面人 wrote:
感謝各位回覆,因為...(恕刪)

好奇是不是你聽錯或漏聽甚麼,不然應該不可能會有這麼不專業的說法啊…
除非是你無故不到,又沒有委任他人陳述理由…但這也要判決確定才會有案底~
這是收到法院寄來的信上面打去法院問的,對方只說只要提告就會有紀錄除非對方撤銷告訴,不過後來對方已經去法院撤銷告訴
收到判決書才真正叫有案底...

地檢署傳票是檢察官通知你去聊聊天
法院傳票是法官通知你去找他聊天

這有點怪,怎麼不是檢察官先找你聊天?
直接到法院?

在正式起訴之前檢察官會開偵查庭
地檢署傳票上會有你起訴的罪名
開偵查庭也應該會先問你目前狀況
和解了沒。
雙方有沒有要走調解。

你的程序怎麼不一樣?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所以說車禍和解書,一定要簽不得另起民事或刑事訴訟,違約金要訂個200萬甚至1千萬之類的.


這樓正解

簽了之後 寄備份去法庭就行 連出席都不用
不過其實如果沒有寫到不另起民事或刑事訴訟也沒關係
和解書就是證據 一樣帶著 通常法官會給人情法
除發就連那份和解書上都沒有對方的簽名

屌面人 wrote:
這是收到法院寄來的...(恕刪)


被告過就會有記錄是真的
但是也只有司法官看得見這些記錄

一般刑事案件要判刑才會有俗稱的前科,而且易科罰金的也不會記錄,良民證依然領得到,不懂到底在擔心什麼?

自己去找黃牛道聽塗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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