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出處 https:...(恕刪) 為何家屬要告那司機?不先檢討自己的小孩為何落單?要不要告一下安親班的接送?還是告一下鄰居為何沒幫他帶小孩?不然政府也告一下好了 路邊應該加設圍欄 避免人類動物闖出來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作隨時停車之準備...(恕刪) 這種經過法院一番攻防之後的判決一定會有相對速度,煞車距離,反應時間,視線範圍的估算最後認定反應時間不足以煞停造成憾事才會判無罪不過死者家屬再上訴也是必然, 之後還有漫漫長路要走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出處 https:/...(恕刪) 道義責任還是有的。這是台灣人的習俗。就看駕駛良心了。但鑑定報告如此。也沒辦法。法律效力就是這樣。不然就是舉出新事證重新鑑定。這也是基本權利。別用標題殺人。因為我們都不在現場。到底誰對誰錯我們都不知道。只是要多提醒家裏的老人與小孩。安全真的很重要。亂開車門。還有穿越馬路都是很危險的。自己跟別人的安全都要顧慮一下。像這種撞人沒責任嗎?的標題。田十十金在不可取。因為若真沒責任的話。人家的清白還有生活都被打擾了。不是嗎?對事可以執疑。但應該針對鑑定單位。而不是造事者。誰知道他真正的時速?你有證據說他一定時速多少?又怎麼確定什麼時速會造事?我們都不是專家。卻永遠比專家更會猜策。這樣很不好。那我們養那麼多專家幹嘛?
這影片看不出來駕駛開多快但撞到後不像是有馬上減速可隨即停下的感覺感覺應該嚇到了我是覺得駕駛滿衰的撞倒這種突然衝出來的馬路如虎口不是小朋友能亂亂跑的地方家長應該好好檢討自己的家教希望駕駛最後能沒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