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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死人沒肇責!!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出處 https:...(恕刪)



為何家屬要告那司機?

不先檢討自己的小孩為何落單?

要不要告一下安親班的接送?

還是告一下鄰居為何沒幫他帶小孩?

不然政府也告一下好了 路邊應該加設圍欄 避免人類動物闖出來
這種跑法,請問一下是要怎麼注意…

但是這種案件太多了,都是看法官怎麼判,完全沒有一個標準

只能說,遇到跟你合的法官很重要

就像龜車佔用超車道一樣,永遠有二派說法


這個案例來說,當然主要錯在小朋友,這大概沒什麼爭議!

但藉此提醒所有小貨卡駕駛,拜託開車守法下,路上常見的小貨卡,不是開很快,就是不讓人,不讓車,實在是很危險!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作隨時停車之準備...(恕刪)


這種經過法院一番攻防之後的判決

一定會有相對速度,煞車距離,反應時間,視線範圍的估算

最後認定反應時間不足以煞停造成憾事才會判無罪

不過死者家屬再上訴也是必然, 之後還有漫漫長路要走
這跟突然衝出來的貓狗沒兩樣

好險開車的, 騎車的話摔死 小孩家屬不就要賠了?
車子最好裝超低大包側裙

什麼動物都捲不進去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出處 https:/...(恕刪)



道義責任還是有的。這是台灣人的習俗。
就看駕駛良心了。
但鑑定報告如此。也沒辦法。法律效力就是這樣。不然就是舉出新事證重新鑑定。這也是基本權利。別用標題殺人。因為我們都不在現場。到底誰對誰錯我們都不知道。只是要多提醒家裏的老人與小孩。安全真的很重要。亂開車門。還有穿越馬路都是很危險的。自己跟別人的安全都要顧慮一下。

像這種撞人沒責任嗎?的標題。田十十金在不可取。因為若真沒責任的話。人家的清白還有生活都被打擾了。不是嗎?
對事可以執疑。但應該針對鑑定單位。而不是造事者。誰知道他真正的時速?你有證據說他一定時速多少?又怎麼確定什麼時速會造事?我們都不是專家。卻永遠比專家更會猜策。這樣很不好。那我們養那麼多專家幹嘛?
這事件的元凶父母,沒被討論很奇怪.

如果從小教育過馬路一定要轉頭確認沒車輛,有這事發生?

台灣人同情受傷一方,是濫情! 匹夫覺得法官判得很好

也該當庭訓斥小孩父母,小孩怎樣教的!

看到路邊有小孩子在奔跑,其實就要有心理準備,隨時都有人肉障礙物橫出。

這影片看不出來駕駛開多快
但撞到後
不像是有馬上減速可隨即停下的感覺
感覺應該嚇到了

我是覺得駕駛滿衰的
撞倒這種突然衝出來的
馬路如虎口
不是小朋友能亂亂跑的地方
家長應該好好檢討自己的家教
希望駕駛最後能沒事....

明天要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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