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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網恢恢!酒駕被抓19次終於重判2年

葉少爺 三條人命 關三年就出來了
這種沒有任何傷亡的 判兩年 的確算是重判
重判私法人員立即退休如何?這些東西大概沒得救了,還有那些沒用的利委也是
wow-ouch wrote:
重判私法人員立即退休...(恕刪)

司法人員是為自己留後路的
robertkan wrote:
司法人員是為自己留後路的

法律是立法院立的法
立委豬公跑攤喝酒是一般常識
常常應酬喝酒的人把法條定嚴定死
不是搬石頭砸自己的腳嗎?
定拒測開後門的法律
萬一被贓到時
才能讓自己全身而退
司法人員出槌還是依法處理
請問吸奶法官胡景彬留的後路在哪裡呢?
最高法院判決合併應執行刑十八年六月定讞
就是最好的例子
可易科罰金...可易科罰金...可易科罰金...
強烈呼籲汽車酒駕唯一死刑
強烈呼籲汽車酒駕唯一死刑
強烈呼籲汽車酒駕唯一死刑
大家都在罵,為何不連署公投,這些官員、法官看不到的,罵再多也沒用
對啊
公投 酒駕鞭刑 殺人砍人鞭刑 還比什麼台灣正名 更貼近人民生活

tina.yean wrote:
強烈呼籲汽車酒駕唯...(恕刪)


對!
酒駕被抓2次終於重判19年還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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