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檢討樓主 單純探討法規我比較好奇的是地上虛線標線樓主的外側車道 虛線標線是延伸到右轉外側車道如果像樓主和樓主前車這樣沒延虛線標線行走而切到右轉內側車道 在法規上有沒有問題呢(印象虛線沒有禁變換車道 但不知此狀況下是否同視)很多車不想排隊轉彎就會走外側或內側轉彎來個切西瓜希望樓主肇責出來再來更新一下 讓我們多了解實務判斷
rechin27 wrote:去警局還很好意思的說要不要自己處理自己的和解就好...... .....(恕刪) 和解 不代表 不用賠..而是在指 如果雙方既然都喬好怎麼賠了, 雙方都同意了, 那幹嘛還去浪費時間在公堂?當雙方喬不瀧怎麼賠, 那才叫 和解不了, 才需要公堂來給你定奪.去警局那是在做記錄, 做証明, 跟你們能不能和解無關.
樓主無全免責因為你看到他了,但你的車頭還是硬向前衝,用車捍衛路權,你做到了,但結果一點意義都沒有當然你本身是對的但你撞到他c柱,而不是ab柱所以有得灰建議這種人很多以後遇到不用跟他硬碰硬因為他在轉彎過程也看不見你你一直往前就是車頭被他尻到了
"不會,不同車道...."有看到燈號 就算不同車道一樣有未注意之責況且 看影片只能說 車主也想撞上去吧~~"一堆人說板主有一些責任,請問你們真的有遇過這種或類似的case嗎?"常常看到這樣的case今天要是板主被撞,絕對是無責但是 今天是板主想說我路權最大就算對方 閃方向燈 就是要硬切我還是不讓...那只能說 逞一時之氣 當然就是少幾張小朋友-----這是在捷運景安站附近吧那裏有計程車排班所以車道混亂,這種情況常見甚至,版主那個車道 往往是被當作右轉車道用那個車道直行... 要是我也會以為你要轉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