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的觀念, 人家要超你的車, 你最好減速, 或閃一邊, 儘量讓他的超時車間愈短愈好, 這是為了自已, 也為他人
即使對方違規亦同, 甚至只要是雙黃線, 只要感覺後方車子快而急駛而來, 我都是直接靠右讓他先走, 他安全我也安全, 他能安全不違規, 其實前車是有權力決定的, 當然每個人開車習慣不同, 前車也可以不當一回事, 結果就是下方的AUDI
台九線花蓮富源段下午發生車禍,一台北往南的Volvo休旅車疑因規跨越雙黃線超車,引發連環車禍,撞上對向物流大貨車後,被超車的Audi休旅車閃避不及,撞上volvo,總共造成5人受傷,其中大貨車司機傷勢較重,目前已轉至花蓮慈濟醫院急救。
YC119 wrote:
昨天在蘋果上看到的...(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