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避免.我的做法是將第三責任險保到1000萬,財損100萬,一年不過3千保費,車上再帶手機.我開車一向完全遵守交通規則,照路權規範開(騎腳踏車倒違了不少規),先立不敗之地.萬一真的還碰上事故,打電話通知警察處理就是.
hui.lee wrote:至於最後一句"更差勁...(恕刪) 我這句話的確是要表達大家都很爛的涵義...但是.. 我的話中也有提到"這不是二輪車輛專屬... 很多交通工具都會~ 這是駕駛的問題~" & "還有一些的駕駛知識在台灣的駕訓制度都省略或是因為人民自以為是的心態而忽略~ 所以事件中立回到問題點思考比較恰當~"來自我反駁襯托出台灣交通的亂象~當然引來你的覺得要比就來比爛的想法在此道歉我的闡述不佳~但是希望也別斷章取義~
airzard wrote:我是呼應2樓說的"不...(恕刪) 你應該有遇過一種情形吧...明明另外一個車道就沒車,方向燈也打了,剛切出去時,就在後視鏡看到一台機車或汽車突然跑出來...這樣叫不會開車?不然請你解釋一下,要怎樣做才叫很會開車?不管他,照切,撞到再叫警察?
cgj wrote:方向燈不是等你要轉方...(恕刪) 不曉得大大的開車習慣如何但不是都先看後視鏡,確認無車,打方向燈,轉動方向盤並再次確認欲切換車道有無車輛,不然要方向燈先打再確認嗎??????你是想要被閃大燈還是喇叭賜候...
好眼熟喔!是在南部嗎?上次再過俾路等紅燈.看到一部重機.沿路在車縫中鑽.兩部汽車中喔!!大家等紅燈.塞了10多部車中.鑽到最前面.再鑽到機車到.再鑽到汽車道內線.當然越過了停止線了.再紅燈左轉.來不及拍照.唉!又是沒圖沒真相...我只是想說.我支持重機路權.也都把他當一部汽車看.來尊重它不過它從我左邊車縫鑽過去時.真的嚇到我了.當然也嚇到車上小朋友.我是想說當我尊重他時.希望它也同樣尊重我.
es4241 wrote:無法避免.我的做法是...(恕刪) 這個也難說.... 我之前也有出事故... 只因為我方損失不大... 對方又看似無產.... 所以不管和解還是訴訟... 雖然我勝訴大... 仍都會在金錢上吃虧....加上時間成本就更多了...最後只爭到了面子.. 且訴訟也需耗時1年多,所以我還是選擇和解給對方一些錢........比較省事多了...所以就讓我十分感慨... 訴訟也只是事後補償.... 為何不在事前管理好就好呢?
要避免的方法就是轉彎前 再三的看不只看鏡子還要回頭再看一下方向燈轉彎前25公尺就先打慢慢的靠邊邊路邊停車先打雙閃 再開始煞車待停以上不是100%可以避免但是可以少一點我還是常被機車嚇到不管多少CC的是不是我的方向燈真的不夠亮阿25公尺打燈..右轉..你還可以硬從我的右邊或車頭呼嘯而過左轉..你也可以從安全島邊邊殺出直行好吧我不會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