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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不違規行駛在前,還是一堆人把生命交給後車

跟車跟太近了,製造危險的是後車,
一不留神煞不住害人害己
市區,那種自我感覺良好的,大多是汽車耶...

騎車跟在後面都沒人想讓我,龜的要死又不靠邊。


原來只是因為機車撞不死汽車的關係阿
汽車應與前車保持(時速/2)公尺的安全距離
機車沒違規,但後方汽車違規不保持安全距離卻要怪機車
而且每次都是汽車停路邊導致機車得騎中線或內線

真的四輪嘴臉..
如果真要改善,請政府徹底實施路邊無停車格禁止停車如何!?
有些人扯到歧視實在無法理解,就自以為後車一定會讓,都不看就"扭"進兩車中,逼後車煞車的哪來的歧視感?
反倒是我為學生時代的我深深感到抱歉,以前這樣鑽覺得自己技術好,還被我騎出一段空間讓機車族們可以一起鑽,有種爽感,現在看在開車的我眼裡,就是愚蠢而已,不是我技術好,而是人家讓我,所以現在偶爾騎摩托車時,鑽車反而會看後照鏡打方向燈,還會轉頭看,我當自己是汽車行駛,汽車駕駛大多也有善意的回應,像是讓出空間讓我切這類的,互相禮讓比較沒有罪惡感。
現在我的汽車有都市安全系統,前車太近或危險距離有兩輪車或是行人會自動急煞,一般人都是希望這系統備而不用,而我常常都"被"急煞,清一色都是機車族突發性鑽車觸發,打個燈轉個頭,最少看個後照鏡,讓後車意識到你要鑽車了,大多汽車駕駛,至少我的經驗是會讓機車鑽一下的,鑽離後,前方少一台機車,心裡的顧慮就少一點
是你自己要選肉包鐵的

後果自己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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