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應該制定闖黃燈視同闖紅燈的法律

讀秒乍看好像是不錯的設計,但不適合聰明的台灣人,綠燈倒數根本就是給等停紅燈的人起跑用的,有些人甚至看到小綠人開始閃就開始催油門準備加速了.
一個小路人 wrote:看到黃燈有兩種一種...(恕刪)

當一邊還是黃燈時,
除非號誌故障,
不然另外一邊還是紅燈,
綠燈起步還是要禮讓未通行完成的人車...
面對壞事的態度,決定了你心情的高度; 做人的態度,決定了你名聲的高度; 做事的態度,決定了你成就的高度。
我對黃燈的理解
黃燈雖然是警示你即將失去路權
但另一方面也是告示駕駛必須減速的提醒
不然考駕照黃燈過去也是-32分,都沒注意過嗎?

會有號誌切換,是因為有些人真的煞不住
但有些人卻是拿來賭拚一把
明明可以停住的,卻選擇不停而堵拚一把
賭拚一把,和當初設黃燈的宗旨相反

其實馬路上只要綠燈和紅燈
黃燈本來就是提醒你要停了,也給真的停不住的能避免違規
但有人想要把黃燈當成可以加速通過,就真的太扯了
加速通過的就應該視同闖紅燈(不論是否有加速超過速限)

一個小路人 wrote:
看到黃燈有兩種
一種是真的來不及煞車
一種是明明可以煞車還硬過


你不也清楚表示出來這是人的問題了
所以改法規能如何?

一個小路人 wrote:
看到黃燈有兩種一種...(恕刪)


照你這樣說,過不久後,你又會來發「闖綠燈視同闖紅燈」這種文章了...

一個小路人 wrote:
看到黃燈有兩種一種...(恕刪)


其實在許久以前...綠燈要開始變燈的時候...是會閃爍通知的...曾幾何時他就不再閃爍直接變黃燈了!

一個小路人 wrote:
看到黃燈有兩種一種...(恕刪)


樓主打了這麼多洋洋灑灑的一篇文

其實就一句話就能搞定

就廢掉黃燈直接跳紅燈啊
我話說完 ,誰贊成 ,誰反對?
標題叫應該制定闖黃燈視同闖紅燈的法律

固黃燈=紅燈

一個黃燈還要判斷是否為硬過這模糊空間...

黃燈廢掉不就好了不用判斷

jazzyrocker wrote:
全台的紅綠燈號誌時間,先請無才政府全面大檢測和修改吧...(恕刪)

++++1
1.紅綠燈號誌還是用人工手動控制,尤其是市區人口稠密處之外根本都是交由人工控制。

2.無中央控制和同步監控系統,這是國際上,像美國都開始有智慧儀控行車系統,通過中央控制或是分區集中控制室來操作,才能對現在的交通壅塞統計和改善。

3.中華民國的交通部和相關部會對於統計車流量運用的人力是派遣外包工讀生到路口按馬錶,這樣的統計夠原始了吧。

結論,中華民國的交通號誌可以給人有多大的信任度,尤其是當車流量大的時候,卻還是要靠交通警察廳中央廣播調度號誌,設置的監視器是無法及時連動全線號誌的,這也就是為什麼大官出巡要派一堆維安開道了,因為根本沒有全套的監視交通與改善設備,每年的交通號誌採購招標,哈哈哈,沒人敢查的

其實連交通號誌、標線應該都要採人因科技與人體工學下來考量。
路標指示不連貫,里程標號重疊顯示還是有問題的,連地面標線都可以因工程、民眾反應塗塗改改的,紅綠燈讀秒數設計可以幫助節能減碳,可是對實際交通事故卻有國賠的可能,所以只好推給不負責任的用路人,問題是,沒讀秒數的時候,不負責任的用路人還是照闖,發生事故法官可以判應注意而未注意。(印證老人言,車是慢慢開,市區40-50,郊區50,快速路90,高速公路100-110,負責任的開速限內被撞到,除非有行車紀錄器,還是有可能和不負責任的用路人一起負擔肇責,台灣是人治!!根本無法治)
有讀秒數的時候,結果是設備故障,國家就要賠錢了,這樣的話,政府還會宣導?


交通部主管交通
1.各級公路只能堪用和通行,根本無法順暢與舒適的駕駛。

2.交通罰則只有規範民眾,相關測驗儀器與校準只推給專業與不公開,用路人只能慢慢開和龜縮

3.年年出國考察和交流經費累積下來的政績就是今天的交通,車少沒事、車多必塞,有車沒停車位
  • 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