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最高速了欸如果後車精確的開在合法速限最高速還追不上前車,何來佔用之說‘’精確? 誰來定義精確?監理站每三個月請你回去驗車確認你的精確表是否精確你要嗎? 紅斑馬看你持續開內線把你拉到路肩測一下你的精確表是否精確你要嗎?討論裝精確時速表實在是沒有意義啊!
哪受得了 wrote:‘’已經最高速了欸如...(恕刪) 法規是110,若110以上本質已經超過了,誤差不會差很多假設後車在自己的錶上看到150,不應該逼迫前車讓道的如果後車自己降到110,結果就追不上前車了,那也沒有佔用的影響
lonewolf10000 wrote:目前高速公路是有速限的以後車(想叫前車讓道的)的立場而言,應該在自己車上裝一個非常精準的時速表,如果自己已經超過120,而且前車速度也差不多在最高速(若自己降到精準的在合法速限內追不上前車),就完全沒有資格逼迫前車讓道就這麼簡單明瞭清楚 我認為要上帝在每個人的頭殼裡面裝一顆好的腦子好像是一件簡單的事情,但是竟然這麼簡單的事都做不到。基本上我認為你這個比上帝的任務還難。
主要是要有禮讓的觀念,不要一直佔內車道很難嗎,你趕時間,內車道就是救你一條生路,若你認為我開110不違法,我鳥你,改天你有急事,不要怪別人,因為你教人家說這樣沒錯,用救護車同理心的觀念好嗎,別人超速是他家的事。 lonewolf10000 wrote:法規是110,若11...(恕刪)
一般來說,白天開110通常就跟在車流上了,不太可能擋著帶隊後車逼一個讓掉,馬上又會遇到下一個,目前高速公路是有速限的,一般車輛並非救護車,無法要求整條車道都讓他而且逼迫前車讓道萬一造成前車在高速轉向與中線交織時發生意外就不好順順開其實都可以很順暢,頻繁內外切反而感覺比較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