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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後方機車擊落___路權的觀念補充

對調過來, 同車道下,汽車去撞機車,誰錯?

觀念?所以機車看到前車要右轉就是往死裡鑽,好棒棒的觀念

麻煩下次看到砂石車來表演一下。砂石車要右轉前我保證他不會靠右關門,會有很大的空間可以鑽過去。一定能成功
如果你看到砂石車硬要鑽,我也沒辦法

但是如果腦袋潛意識裏面就認為機車是弱勢,機車是該死,或是認為汽車無敵,汽車至高無上,那我就得糾正


jason 567 wrote:
對調過來, 同車道下,汽車去撞機車,誰錯?
觀念?所以機車看到前車要右轉就是往死裡鑽,好棒棒的觀念
麻煩下次看到砂石車來表演一下。砂石車要右轉前我保證他不會靠右關門,會有很大的空間可以鑽過去。一定能成功

魯拉拉拉 wrote:
如果你看到砂石車硬...(恕刪)


哦對 看到砂石車不能硬鑽
看到汽車,就硬給他鑽。
這麼愛鑽找死怪誰?
一模一樣的情況,為什麼其他騎士可以輕鬆從左邊超車閃人?

誰的觀念該被教育?

難怪機車路權有一堆限制,就是亂亂騎,看到雙B更好,一定有錢賠,以刑逼民更是好棒棒。
反正汽車一定是未禮讓,被撞也錯,換成後車去撞人也錯。
魯拉拉拉 wrote:
按他們說的,開車遇到前方有龜速機車靠邊騎的時候,絕對不能超車唷!
或是騎車的時候也絕對不能超過前方的機車唷,一定要一台接著一台

由左側同車道超車
chang2520 wrote:
汽車在同一車道行駛時,除擬超越前車外,後車與前車之間應保持隨時可
以煞停之距離,不得任意以迫近或其他方式,迫使前車讓道。
要超越前車的話那就是超車來看
超車的時候適不適合當成直行車與轉彎車來看待還有得討論

超車前提是前車靠右允讓
路口前, 鑽前車右側, 並不符合同車道超車的規定
魯拉拉拉 wrote:
但是我想這在台灣是無法規範的,想像一下像是承德路,或是三重新莊那種塞爆的時候,哪有什麼同車道併不併行
要機車一台接著一台?

wetty wrote:
例如, 時速xx公里以下, 才可以同車道併行

前面有講, 慢速情況才可以
夢遠 wrote:
沒出事就沒事 行車潛規則
出事了再拿正常法條來處理

不能期待每個人都很熟悉濳規則啊
魯拉拉拉 wrote:
因為很明顯的是前方的汽車減速了,轉換成轉彎的行為
並非是後方車想要超車,而且後方車仍保持直行

若有同車道前後車觀念, 應該也先減速保持車距
魯拉拉拉 wrote:
我在大學的時候,自己,還有我同學都有被轉彎汽車擊落過,結局都是汽車7,機車3

中華民國法官不是很關心他的判決對社會有什麼影響
jason 567 wrote:
難怪機車路權有一堆限制,就是亂亂騎,看到雙B更好,一定有錢賠,以刑逼民更是好棒棒。
反正汽車一定是未禮讓,被撞也錯,換成後車去撞人也錯。

這位網友的說法, 就在印證法官對社會的影響...
如果說你前方左側同車道的汽車/機車忽然慢下來,而你仍保持速度到他旁邊
這時候他要轉彎了,代表是你超車? 還是他轉彎不慎?

這個問題應該很清楚

wetty wrote:
由左側同車道超車
超車前提是前車靠右允讓
路口前, 鑽前車右側, 並不符合同車道超車的規定
前面有講, 慢速情況才可以
不能期待每個人都很熟悉濳規則啊
若有同車道前後車觀念, 應該也先減速保持車距
中華民國法官不是很關心他的判決對社會有什麼影響
這位網友的說法, 就在印證法官對社會的影響...
所以我才說汽車要轉彎要把右側都關掉阿

其他的是你的想法嗎? 用車禍來要錢賠不好喔

jason 567 wrote:
哦對 看到砂石車不能硬鑽
看到汽車,就硬給他鑽。
這麼愛鑽找死怪誰?
一模一樣的情況,為什麼其他騎士可以輕鬆從左邊超車閃人?
誰的觀念該被教育?
難怪機車路權有一堆限制,就是亂亂騎,看到雙B更好,一定有錢賠,以刑逼民更是好棒棒。
反正汽車一定是未禮讓,被撞也錯,換成後車去撞人也錯。

魯拉拉拉 wrote:
我對這個超車有疑慮...(恕刪)


是調解還是法院判決?

老實說想像一下
單向單線沒有慢車道的路上,前面有台汽車準備左轉,後面跟了台要直走的汽車
依你同車道依然是轉彎車要讓直行車的理論來模擬一下
在前面要左轉的車得先讓後面要直走的車先走,所以不能動
然後路口是雙黃線不能從左邊超車(有交叉路口標誌的話路口禁止超車)
單向單線道禁止從右側超車,好了,整條路都不能動了
魯拉拉拉 wrote:
如果說你前方左側同車道的汽車/機車忽然慢下來,而你仍保持速度到他旁邊
這時候他要轉彎了,代表是你超車? 還是他轉彎不慎?
這個問題應該很清楚

一開始不要處於併行狀態, 而是有前後車關係
就可以在前車減速時, 先跟著減速觀察前車動向

chang2520 wrote:
是調解還是法院判決?
老實說想像一下
單向單線沒有慢車道的路上,前面有台汽車準備左轉,後面跟了台要直走的汽車
依你同車道依然是轉彎車要讓直行車的理論來模擬一下
在前面要左轉的車得先讓後面要直走的車先走,所以不能動
然後路口是雙黃線不能從左邊超車(有交叉路口標誌的話路口禁止超車)
單向單線道禁止從右側超車,好了,整條路都不能動了

所以, 同車道併行, 不應視為是行車的常態

而是, 少數的例外
如, 同車道超車時, 其中一個短暫的過程
或, 塞車、慢速車流時, 機車不用當白癡, 一台跟一台
同車道右側超車很危險,要超車請從左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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