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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強制險一直不請領

看到這樣,與其賠對方26萬,不如花幾萬請律師跟他好好算算,相信會省很多。每種保險的醫療給付都是一張張單據慢慢核對才能給付,沒一個意外。要求對方讓你一張張看清楚是完全合理的

worence wrote:
我知道阿,就他手寫 『醫療費用26萬』
現在就卡在這邊
總金額 跟 保險給付的 差額到底是差多少
我無法得知
導致於[比如說] 醫療費26萬,強制險可以給付15萬
但卻還是跟我拿26萬...
leoliou wrote:
因為還在談和解階段...(恕刪)


謝謝,大概了解

聽各位大大說明

這醫療費彷彿是自由心證的樣子

我能虛報一下、我只要不公布我的醫療清單

根本無從得知實際的醫療費跟保險理賠後的差額

我開多少就是多少

拿了對方的錢再去領保險 賺到兩次

搞不好上民事庭,看準法官也不會去一一計算每張收據

直接開個總額就遞出去請求



我是尚未發現肇事因素,因此我不會去提車鑑
但我還是會去車鑒,並非不繳錢的人就不能去


yuani wrote:
看到這樣,與其賠對方26萬,不如花幾萬請律師跟他好好算算,相信會省很多。每種保險的醫療給付都是一張張單據慢慢核對才能給付,沒一個意外。要求對方讓你一張張看清楚是完全合理的



是阿,這就看人性了

我不給清單,手寫多少就多少

假如,傻的,全額買單後,再去領一筆強制險

請問到民事庭,也是這樣給法官一張總金額出去讓法官去請求嗎..

還是說我能提出異議,請法官於這筆醫療險,由保險理賠後金額為主?

法官會對明細嗎...,還是看手寫總額?



我是尚未發現肇事因素,只是我不排除上鑑定可能也是會有責任

才在那協調,只是彷彿通通都我的錯在那邊談...

就以"不含強制險,你這邊另外給多少"來協商,"你這邊另外給的數目"才是雙方在喬的重點

所以你幹嘛去想對方怎樣去請領強制險?根本不需管對方想什麼時候去申請強制險(反正兩年之內都是隨他便的)以及他申請多少金額的強制險(強制險的部份是保險公司出的),你重心只要放在"你這邊另外給多少"的這部份的金額數目就好

簡單的說:這個數目如果可以協調到雙方都能接受,就是和解了

worence wrote:
謝謝,大概了解聽各...(恕刪)

沒喔
上了法院就真的要列請求明細並提供單據
至於要判多少就看法官依照相關資料決定
不是喊多少就多少,會被法官當場打槍的

bgg945 wrote:
就以"不含強制險,你這邊另外給多少"來協商,"你這邊另外給的數目"才是雙方在喬的重點

所以你幹嘛去想對方怎樣去請領強制險?根本不需管對方想什麼時候去申請強制險(反正兩年之內都是隨他便的)以及他申請多少金額的強制險,強制險的部份是保險公司出的,你重心只要放在"你這邊另外給多少"的這部份的金額數目就好



懂!謝謝大大!

你點了我一盞明燈

原來是我想的太複雜了....

調解:

調解就是你講你的,我講我的

你名目要這個,也要我同意我願意出多少

根本不要去管他的真實金額


你醫療費26萬,不理你要不要申請、能請多少

我只要開出我能開的價格

======================

民事法庭:

那就一切看收據,法官心證

有異義就跟法官提出,由對方去證明



leoliou wrote:
沒喔上了法院就真的...(恕刪)



了解!

法官也會看收據就對了

我知道了!


謝謝大大!
建議:
花五萬元請律師跟他玩,他會知難而退的。
你跟他玩(從頭玩到底)的時間成本應該大於五萬元吧?
________________編輯線_________________

後來回過頭看你的標題"強制險一直不請領",對方當然不敢請領阿,保險要的是正式醫療收據,現在健保自付額只有10%,20萬額度等同自費醫療200萬的威力,對方想灌水只能拿出一堆阿薩普魯的怪單子(補品巴拉巴拉的),那些單子拿出來會被出險公司打槍
不用到上法院,在調解階段就可以要對方單據一張一張攤出來驗證
再不然調解階段就是雙方喊價看是否有共識,喊個芭樂價給他就好了
反正你都打算要自己修自己的車了,肇責比例應該也比較低
要急也是對方急,
沒有新證據,鑑定很大比例會依初判走
直接告訴他,現在你是佛心來著跟他談,要談就好好照規矩談
不然就依法院規矩走
天山何首烏 wrote:
建議:花五萬元請律...(恕刪)


謝謝關心,謝謝關心

嗯.....我真的忽略掉訴訟成本的評估...

真的或許你講的拿那些賠償給對方的金額

拿來請律師效益搞不好還比較高....


當初初判出來,我方無肇事因素

我認為整個局面應該會很好處理

好好談,不要漫天開價,不要說不給我就告你...等等這樣訊息


結果...

根本不是這樣....價格越來越高...

還弄個司法黃牛來談(只出現一次就不見了...因為對我無效...)

調解不成先跑去警局告我...


我還想說能應付....

弄到現在我一個人處理到開完偵查庭了...


不過我會再次評估從現在開始(開偵查庭完)到民事結束請律師是不是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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