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iting650 wrote:
去年年底家人與人發...(恕刪)
上法院吧!
其實上法院也不會耗多少時間
是對方要提告會比較花時間的
你只是配合出庭而已(請個假出庭~總比被亂開價的好)
他要告你頂多傷害
在台灣~其實傷害罪也還好
申辦良民證時(刑事犯罪紀錄)~都會寫清楚的
這總因車禍的傷害罪根本沒啥影響
且刑事是跟理賠沒關的~理賠還要告民事
當然他可以刑事民事一起告
反正...就是花一堆時間就對了(當然他可以花錢請律師)
你靜觀其變就好
通常~偵查庭檢察官那邊就要你們和解了事
這時候的和解金額會因為有檢察官在場他就不敢亂喊
且有不合理的金額~檢察官也會直接喝斥的

weiting650 wrote:
年年底家人與人發生車禍,車禍狀況是對方騎摩托車靜止停紅綠燈,我方左轉進不小心擦撞到對方,結果手腕骨折、無車損。
至今事發已將近半年,第一次去關心對方,對方表示希望事情簡單化,私下談和解即可,不想到調解委員會調解,
因此陸陸續續去了幾趟,因我方沒有第三責任險,第一次對方開口六十萬(但我們都很清楚索賠極大化,理賠極小化的道理)
所以認為這是給空間談,所以我們和他談除了強制險的賠償之外再外加六萬,對方不置可否,要求我們先回去估算強制險可理賠金額再談。之後對方一直聯絡不上,昨天再次登門拜訪,當事人不在,當事人的先生只要求我們給保險員電話(從一開始去關心談和解就有保險員陪我們去)他說要直接找保險員談,我們前腳剛離開,他就馬上打給保險員了,劈頭大罵:開這個是什麼爛價格
還說如果沒有三十八萬的話甭談和解!如果在六個月期限內沒有再找他談,就要上法院提告!
朋友在鄉下無紅綠燈開車左轉
一樣沒第三責任險
沒上法院 在調解委員會和解
一支腳骨折26萬
自己參考一下

付不起可以分期
談不攏也是要表現出你的誠意
反正打官司你一定輸
差在金額多少而已
還是一句老話
第三責任險很便宜
怎樣都要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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