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保持適當車速是必要的,個人認為, 視力所及的距離有突發物, 要能即時減速, 甚至能煞停是最低的安全要求.騎車遇到"撞況"完全來不及煞車就一頭撞上去, 跟自殺無異.駕車遇到"撞況"完全來不及煞車就一頭撞上去, 跟謀殺/自殺無異.
台灣就是個小地方 行車真的要多注意 尤其經過一些小巷道路口時到路口前預備煞車什麼東西會衝出來倒楣點就遇上了 到了路口確認無來車再加速紅綠燈只能參考 尤其一些小鄉里市郊 ... 習慣開車騎車綠燈一路快速衝的 運氣衰有天就遇到三寶
北七喵 wrote:你我不是科南, 更...(恕刪) 超速對於無防備的人體致死率有科學根據的世界各國的paper都一樣台灣交通部更扯超過60致死率80%以上特定區域限速40~50是依照人體煞車反應時間+車速煞車距離+致死率建議出來的市區限速40很科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