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ASHI50TA wrote:
哇是~原來這年頭警察發...(恕刪)
警察並無亂說
法規白紙黑字寫在那邊
當初看到後方車輛影片就大概知道了(軍卡是完全直線,反之瑪莎紅燈是是在軍卡後輪側,擦撞確發生在軍卡前輪)
有種像自認開高價車就硬吃對方的Fu
(這在路上很多,週遭也不少這種人,認為自己開高價車對方就要讓)
軍卡很硬,視線也差,駕駛兵也不敢亂開(亂來待會有當不完的兵)
車主恐怕自己要吞了
ARASHI50TA wrote:
哇~原來這年頭警察發言凌駕於法院判決了呀?
案子都還沒經過司法機關調查審理
警方就這樣直接媒體前這樣公開講誰對誰錯
對當事人很不公平吧?
要是幾個月後瑪莎拉蒂車主告贏軍方了呢?
讓我想到當初警察也跟我說這件犯的是重罪,一定會重判
結果到地檢開完偵查庭直接就不起訴處分
也遇過警察直接說:你這件告不成的啦,不用浪費時間了
結果很快就起訴到法院判刑定讞
才知道警方意見在司法程序上根本零參考價值。。
Johnny_depp wrote:
凌駕法院判決是您說
對當事人不公平也是您說的
基本都是您在說,對當事人一點影響都沒有
凌駕法院判決是您說的
幾個月後海神贏也跟警方無關
地球上的台灣已經非常很多案例了,法官用自己的獨特見解去解釋道路上發生的事,還有的法官直接在判決書上說交通規則是參考用,他的判決是不管路權的. 有的法官會自定義"一秒法則",眼睛的視覺出現闖紅燈車輛後,要立即在一秒內煞停....
太多案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