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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車撞前車,後車無肇事責任

hsuan425 wrote:
2016.07,16 下午五點40分行經桃園市中壢區中華路與忠孝路口與人碰撞,撞擊點為後方車牌凹陷
對方筆錄時完全不提超速行駛於內側車道,鑑定委員也都不看物證,只聽對方陳述
法官也不看物證的只看陳述....所以車禍筆錄說謊就能唬了一堆人


看到這判決書 只能說還是有正常法官的
這案例不就是常在新聞上看到的三寶想轉就轉 想停就停嗎


看不到樓主有甚麼物證 或對方撒了甚麼謊
反倒是樓主前後證詞不一被認定砌詞狡辯

樓主認定對方超速除非現場有測速或是有影像(勉強可以推估時速 但不一定採信)
另外內線禁行機車只是一張600的罰單 還是無損他在"內線道"直行車的路權
反而樓主無照駕駛6000還貴一點 但這也不會損及你在"外線道"的路權

最後回到你的標題 後車撞前車 後車100%責任是在同車道上
如果不管甚麼事件 後車撞前車都是100%責任 馬路上要製造假車禍來詐財太容易啦


最後我相信我打這些樓主也看不進去



反正我只想說
法官難得有腦袋清楚的
判的真好
這樣才能有效杜絕三寶
希望樓主刑事民事被判重一點

grgr2222 wrote:
法官難得有腦袋清楚...(恕刪)

不好意思吼~刑事撤銷....對方撤告...為什麼呢?因為心虛...刑事庭是有偽證罪的
coolfox wrote:
看到這判決書 只能...(恕刪)

我是前車.....還有不是無照....只開1200

jason 567 wrote:
呵....上面寫的...(恕刪)


判決書寫的就是事實嗎??
我告訴你對方要求的和解金從區公所調解要求兩萬
刑事庭要求3萬 書記官砍到五千 鑑定報告出來後又變成五萬
都有錄音...

hsuan425 wrote:
對方筆錄時完全不提超速行駛於內側車道..(恕刪)


車輛有沒有超速
是以警察的測速器測到為準
不是以眼睛看到自己的儀表板為準
所以世界上沒有人會承認自己超速的

hsuan425 wrote:
判決書寫的就是事實...(恕刪)


不符合你的期待就不是事實嗎?
無照駕駛是否事實?
判決書寫,原告一再改口,這部份是否事實?
為何先承認直接左轉,後又說其實是要去待轉?對方是自摔?
jason 567 wrote:
不符合你的期待就不...(恕刪)

他為什麼要這樣寫 我也不懂
我從刑事庭一直堅稱沒有左轉
左轉車會是正後方被撞阿 還是大牌的位置 比對正常行駛的高度 碰的道嗎?
把機車橫置比對後輪跟大牌高度
對方先摔車也是事實阿 B車刮地痕7米...
另外徵求當天證人及行車紀錄器,謝謝.
看這判決沒錯啊,
判得很好,

不就是前車無照駕駛,
且在有兩段式左轉路口,
未注意左方車輛狀況直接左轉,
導致後車追撞,
這百分百肇責就是前車...

上來討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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