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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應注意而未注意被判有罪了

光是老翁闯红灯就应该是全输。 我跟朋友上次追公车急着穿越马路闯红灯。结果朋友被车子撞上了 朋友轻伤。警察来了 结果是我朋友被罚80美元。警察还说 如果因为我们闯红灯造成人家车祸 我们都要全部负责。台湾的应注意而未注意根本就是乱来
weaber wrote:
你的問題應是穿紅燈的老翁應是全責吧,但結果並不是
但車禍都是看肇事比例(誰違規影響較大來劃分)
並不是第一個違規,後面違規就無視合理化
而機車騎士應在路口減速,沒有做也是一項違規,這佔了一部份車禍責任的


路口應減速的是無號誌或是閃光號誌路口
綠燈不用減速

這件車禍看新聞內容應該是有現場監視器
可惜新聞沒有附畫面

案發時間應該是晚上
腳踏車沒有裝設燈光設備又逆向闖紅燈
正常人應該很難預見
如果死者又穿著深色衣物
就更難注意到

這件車禍應該考量的點
個人覺得要看當下狀況
一般正常人是否都能反應防止車禍發生
綠燈是不用減速---但斑馬線可以不用減速?

坦白講就算是綠燈 過斑馬線我也會放油門----誰知道哪天有人衝出來?
防禦駕駛跟保險一直是駕駛人的好朋友........

如果因緊急煞車而導致受傷或死亡算駕駛者自認倒楣活該。台灣的車主很倒楣,紅燈不能過,綠燈又不能走,一切以行人最大,如論何時何地想過就過,所有車輛必須讓路,否則倒楣事車主。

peggydoggy wrote:
這個案件法官不信「交...(恕刪)


好可怕,若在高速公路,重機滑倒8.6秒,汽車以時速100公里的話,要全部煞停至時速0,時間夠嗎?

汽車也很有可能吃上應注意而未注意的罪喔~
是不是劃錯重點了....
機車有8秒多的時間可以反應...
所以撞上"闖紅燈"的人是他錯???
那闖紅燈才是主因吧...
機車有8秒反應...
那闖紅燈的有幾秒反應...
本末倒置...
今天他不闖紅燈...
那來的事故...
就是有這類的判決...
助長了違規的事由...
所以說台灣的紅綠燈都是參考用的, 就算綠燈還是要考慮有沒有人會闖紅燈衝出了...
反正違規出事了, 也不會是肇事全責, 這根本就間接助長違規不是嗎?
樓上這麼說,我來翻譯看看,他闖紅燈該死!!管他是不是故意闖,反正就算我看到他闖紅燈,撞死他不關我的事,油門不放繼續催,撞死一個是一個!!反正不是我的錯...

所以別讓我看到闖紅燈,看一個撞一個,你意思是這樣嗎??
如果有這種想法,你還是別上路好了,有殺人傾向了~然後再跟法官說你沒錯,都是對方的錯!!!可怕~~~

rockliang wrote:
好可怕,若在高速公路,重機滑倒8.6秒,汽車以時速100公里的話,要全部煞停至時速0,時間夠嗎?

汽車也很有可能吃上應注意而未注意的罪喔~


原來你騎機車 在直線上也會滑倒...
mikemax0902 wrote:
原來你騎機車 在直線上也會滑倒...


臉黑帶賽的時候真的會, 我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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