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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結局)行車事故鑑定書 請有過車禍鑑定、調解經驗的人幫幫忙!

yanyu_911 wrote:
鑑定書上 機車方是...(恕刪)


我方很嚴重 手骨折 腳骨折
醫院費已經花了快20萬
對方不過21歲沒大礙
主要是對方認定行人比較大 堅持沒錯
davaka wrote:
我方很嚴重 手骨折...(恕刪)

想討個公道同時不願意被對方曲解,那就把他告上過失傷害,
把要賠償的所有損失[有單據列清單]開庭/調解時,拿出來討論即可.

明理的檢/法官應該會給你個公道的.

*同時去收集些判決例子:無照與肇事因素無關等相關判決書.
yanyu_911 wrote:
鑑定書上 機車方是...(恕刪)


第一次區公所調解 對方還是堅持自已沒錯
我方因為鑑定書還沒出來 也只能請對方多多保重
現在鑑定書出來了 就擔心告對方 對方也告我方
不知道勝算幾何
新竹某科技大學黃姓碩士生5年前騎機車在路口要左轉,但他為了搶快,還沒騎到路口中間就先切到對向車道左轉,對向騎機車直行的17歲王姓高中生來不及閃躲被撞死,事後黃男辯稱就算自己有過失,但高中生無照駕駛,雙方過失應該相抵,無須賠償。高等法院認為,黃男搶快突然左轉,就算對方領有駕照、技術純熟,也不能防止車禍發生,所以王男雖無照駕駛,但沒有過失,判黃男須賠償家屬340餘萬元。
davaka wrote:
現在鑑定書出來了 就擔心告對方 對方也告我方
不知道勝算幾何

這種事沒人能打包票
要看法官是否採信這份鑑定報告
該告的時候還是得告
davaka wrote:
長話短說 申請的車禍...(恕刪)


詳看內容後行人肇事責任比較大,三次都調解不成的話直接提告過失傷害附帶民事賠償就好,讓法院來判肇事責任以及賠償金額。不過要快點提出喔,應該快到六個月了,對方應該也在等六個月後。
謝謝各位大大指教 跟家人討論結果
這幾天再進行一次調解委員會
如還是堅持公說公有理 那就提告吧

反正我媽都快七十歲了
背個十條過失傷害也不痛不癢
後續再跟各位報告吧 感謝!

simon945168 wrote:
詳看內容後行人肇事...(恕刪)


謝謝大大指教
就跟突然開車門一樣的道理
都是來不及反應
甚至你可以主張:
根本就是故意製造假車禍!
來自猩猩的我 wrote:
就跟突然開車門一樣的...(恕刪)


千萬不要在說他是在製造假車禍,別用過於情緒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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