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nett wrote:
大概七八年前吧!!那...(恕刪)
之前在永和住的時候機車在樓下被偷, 老豪邁一台(大約10年了), 不過還是乖乖報案! 還因為筆錄等等的事情, 請了一個早上的假!
大約一個禮拜多找回, 因為我的車被偷去犯案後棄置背景茶杯杯尋獲, 害我被警方約談又做了一次筆錄, 後來還好有報案+不在場證明+監視器畫面跟我體型相差太多, 故沒有太多的問題. 處理完後警察直接給我我車子現在的位置叫我自己去牽! 所學到的教訓, 無論車子多便宜, 報案多麻煩, 一定要報. 天知道你的車被偷去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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