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llowdreaming wrote:滿沒意義的不過同樣...(恕刪) 台灣真的不需要超高速公路嗎?縮短城市間的距離公路比軌道更具效果這真的不是為了娛樂考量並竟現代車種幾乎一半以上應該都具備開上150以上也沒巨大風險的能力
那這邊反骨的問一下:有繳稅幫蓋,有4輪有兩輪,當然相對少數。那可不可以上高速公路是由誰決定?順帶問問您支持不支持...JasonMMIV wrote:當然不可行高速路公路的預算是用納税人的錢去蓋的,不可能只為了有錢人去蓋一條公路除非有錢人自己集資蓋高速公路,那我就大力支持
我覺得應該全台駕照發還重考 並:1.有辨識能力障礙,有四隻操控障礙,或其他疾病足以構成公共危險等,取消駕照每半年可以複查一次,複查通過可重考駕照2.提高路考難度,或是加重扣分,並必須實際上高速公路累計滿10小時或500公里以上3.上車後 檢察胎壓 油溫 水溫 列為重點項目 未檢察著直接失格 並須了解標示之意義4.增加時間限制 比如說路邊停車 多久以內停好 才算過關5.65歲以上必須每年提出指定醫院之身體健康檢查證明可以安全駕車6.嚴格規定 小貨車以上須每半年驗車一次 凡驗車不通過之車輛 予以充公7.酒駕者終身不得駕駛任和車輛與機踏車 並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以上處理處理 台灣的交通馬上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