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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質不佳 , 塞車就變機車 , 整鍋都是老鼠屎 ~


simon945168 wrote:
汽車不能走慢車道?


可能有人連慢車道跟路肩都分不清楚吧~~
人有夢想而偉大 換車嘍~~~

godpasser wrote:
我只能傻眼的表示 ...(恕刪)

這我要幫汽車說一句話,
依這張照片來說,違規行駛路肩慢車道的汽車比率低於百分之五十,
但往往看到重機哪怕只看到一台都是百分之百違規,
這就是政府喜歡玩的比率遊戲,
所以汽車比較守規矩
咦?相較另一棟樓的高潮不斷,這樓卻冷冷清清

說走路肩、重機就是愛違規的人怎麼都不見了?

不是很愛嘴?

godpasser wrote:
所以白人就是知道素...(恕刪)



等你的車能抱上床上跟他生個小孩出來。
那你的車有人權。

否則,拿人的種族、性別,還是政治來比喻車種,只顯的無知無理取鬧

中央社
2011年11月8日 下午12:27

(中央社記者曾盈瑜、李明宗台北8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得有條件行駛高速公路,250cc以上大型重機行駛路權可比照小型汽車。

依現行規定,汽缸排氣量550cc(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機可行駛快速道路,但不能行駛高速公路。修法後,550cc以上大型重機駕駛人只要持有550cc以上大型重機駕駛執照1年以上及小型車以上駕照,就能依交通部公告規定的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

2011年11月8日已經通過路權比照小型車
台北聯絡線,編號為中華民國國道三號甲線,是國道三號的一條國道支線,連接國道三號與臺北市大安區、文山區、新北市深坑區等地的一條國道快速公路,可行駛250c.c.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也是國道計程收費的實施路段。
https://www.freeway.gov.tw/Upload/Html/2017824171/inf/Q2_03.pdf


嗯?雖然是部分 還是你要說國三甲不算國道?

godpasser wrote:
不對哦 三讀通過了...(恕刪)


其實跟我也沒關係
要騎就騎阿 然後呢?
小心危險喔~~~
恩..同樣的話題,這樓好冷,另一樓比較歡樂

simon945168 wrote:
汽車不能走慢車道?...(恕刪)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7pxDGqpAmk
機車不能走快車道?

當你用汽車要右轉所以走慢車道做理由的同時 你有沒有想過如果慢車道也有直行的汽車你會不會被卡住?
如果右邊也有直行的汽車會卡住 直行的摩托車怎就忽然不會了呢?
硬要做車種分流的話 台灣不缺這種路口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201771

如果你還覺得車種分流安全的話 那就請完全分流 否則車流交織除了影響交通 還容易使機車族受傷 或者...你要叫政府或你要貼錢讓他們都換成汽車?然後再來抱怨停車位不足或者塞車?

使用機車是以方便為主 犧牲汽車的舒適換取便利性 使用者一樣是人 你覺得這些是機車族的問題 還是政府沒有把各級駕照定的嚴苛的一點的問題?

godpasser wrote:
嗯?雖然是部分 還是你要說國三甲不算國道?...(恕刪)


恩恩~~OK!!
所以有開放了嘛...
那重機騎士整天在吵著要上國道是腦子進水了喔??
這不就開放了!! 國三甲
不用吵了~
只能說自私的人太多太多了
而且亂丟垃圾跟亂吐檳榔的也很多
只能盼望下一代會不會好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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