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承辦警察聽過數萬個...(恕刪) 這位大大你沒看清楚喔,我已經詢問過承辦人,就只有越線後的照片沒有影片,也沒有完整的越線前後照片,而且承辦人也表示的確目前的綠燈轉紅燈速度有變很快的狀況,可能你超過停止線轉黃燈,你停車就是在斑馬線前面這種你覺得呢? 喜歡檢舉也有數萬個理由
icqoo wrote:說得很簡單~當你在...(恕刪) 同意...會這樣講的應該就是沒在路上開車的!限速50的道路,在停止線前10公尺遇到黃燈把反應的時間,右腳從油門移到煞車的時間算進去,不衝踩煞車一定會越線,衝了,可能會卡在斑馬線前一點....而且舉證越線本來就是要有兩張以上的照片或影片佐證....新北市警察局的檢舉頁面雖然是寫闖紅燈,但紅燈越線意思應該相去不遠...https://tvrs.ntpd.gov.tw/Home/Report建議樓主還是去申訴~
每個路口的號誌都會依照當地速限高低調整黃燈顯示的秒數哦為了就是讓駕駛在離停止線特定距離時有足夠的反應時間做安全的煞停或通過路口如果在一般道路速限50的話以50公里的速度行駛看到綠轉黃時原則上黃燈的秒數都足以讓駕駛做出安全通過或煞停的反應但是有原則就有例外例外就是交通工程上的設計問題囉 icqoo wrote:說得很簡單~...(恕刪)
icqoo wrote:說得很簡單~當你在...(恕刪) 沒那麼困難,我開車也超過10年了法律與路權本來就是有狀況使用的,平時沒事隨便你怎麼開等出事了再來追究責任,不就是這樣嗎?還有我從沒在路口前後被按喇叭
superior76 wrote:每個路口的號誌都會...(恕刪) 聽你在唬爛,算你時速45就好,在通過路口前5公尺,剛好轉黃變紅,兩個選則加油門衝過去,另一個選則急煞不闖紅燈,請問您覺得您的車可以在停止線前停下來嗎?
mistreebird wrote:可能你超過停止線轉黃燈,你停車就是在斑馬線前面 您講的這種情形,1000個員警,999個不會開單,您檢舉看看,就知道檢舉人被刁得多兇了,一定要紅燈時,您尚未越過停止線,這樣才有可能成案注意我是說有可能喔若您不在雙北,搞不好連開單都不會開單,您要不要多提供一些資料,如地點、照片之類的可以把個資反白我也可以提供資料給您,某地方,紅燈時尚未越過停止線,照片拍得很清楚然後闖過去了,檢舉,被退件,什麼東西也不開您說的那個情形,99.9% 不會開單,另外,您可上法院,若員警拿不出停止線前的照片,法官可能會還您清白,以上給您參考參考。
例如這個資料來源 : google再來,如果您不是住在台北市,那員警持有證據的可能性相當大,只是不給您而已,就像併大說的那樣,若您不在台北市,檢舉人只付照片,沒付影片,幾乎不會成案,更別提只附一張照片了,實在不太可能會成案,所以樓主是在哪個地方被開單的 ??
米白目 wrote:同意...會這樣講...(恕刪) 例3、違規事實不明確:檢舉跨越雙黃線卻未拍攝到「跨越」行為車子要完全跑到對向車道才算「跨越」,警局的執法解釋是很鬆的。所以一些未保持安全距離超車的檢舉經常被退,因為對方沒有完全進入你的車道,所以未完成超車動作不罰。只是警察這種認定,變成經常要出了車禍才可能開罰。樓主越線有完全車子越過停止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