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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路邊停車格就是台灣交通的亂源

cdx wrote:
台灣與日本交通之比...(恕刪)


所以取消路邊停車格
亂源消失 台灣交通就順暢了???

真是好天真

jht56789 wrote:
這種羞恥的事應該只有中國台灣人做得出來...

就像在好市多買東西使用過再去退貨一樣...


講的好像美國人就不會這樣
這個在大車界,

早已是不公開的事情了!


家裡、公司有大車就懂!


tansywen wrote:
買車附車位證明有BUG,
我可以到台東深山買個停車格,
然後我跟政府說有規定不能開車來台北上班嗎?
除非你規定台北市的車不能開出外縣市。

(恕刪)

台灣人方便習慣了
日本雖然大眾運輸系統完整
但實際上也必需花上不少時間步行

台灣的交通品質
不是簡單的政策就能改善的
一出現影響自己便利性的政策
馬上就開始被砲轟反彈了

認同此樓+1

一步一步來,

想一跳就想學日本,

台灣還早!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在都會區,
警察,也就是執法者,
看見違停不主動取締,才是亂源!
如果違停被取締率是7成以上,交通會好很多!


(恕刪)

jht56789 wrote:
買車附車位證明有BUG...(恕刪)


你去查一查美國的退貨比例吧....
tansywen wrote:
如果真的要買車附車位,那很多人應該會去台東花蓮買車,
這樣或許可以促進當地牌照稅收入,
如果真的大力掃蕩違停,那其實買車不需要附車位也是沒問題的。...(恕刪)


以日本的社會氛圍, 在東京都常態開著掛鄉下地方的車牌的車是會被歧視的,日本人看不起鑽漏洞的人
在台灣好手好腳的都可以開著掛殘障識別證的車,無論甚麼貪小便宜的事台灣人都幹得出來
不知道各位有沒有注意到騎樓的問題,台灣的騎樓地都是私有提供公用,
也就是說不論是誰擁有這塊地,都發計畫規定這區要幾米騎樓你就要讓出來,
但是政府不花錢徵收只用容積獎勵,
所以大法官解釋騎樓地為提供公眾使用,但不能影響私人地主的實質擁有權益,
有說等於沒說,所以產權跟使用權不同的情況下,當然停在騎樓的汽車沒法開單,
最多就是阻礙行人,可以比照日本嗎?
政府花錢徵收當人行道,自然不會有騎樓問題,
加上路邊停車位也可以一並取消,
才有可能跟日本一樣的街景。

不過現實就是政府只會亂花錢,哪有錢做這些事呢?
喜歡日本街景就只好去當皇民了,
台灣就是長這樣啦!
cdx wrote:
台灣與日本交通之比...(恕刪)


非常中肯
其實比照日本的配套措施就很好了

招牌,停車亂像這些,日本真的處理得很好...
只是以台灣的民族性來說
真的難以實行....(什麼酸民,輿論都會出來大力砰擊)

買車要附停車位這個方式真的比較有效果(不過現在這坑爹的房價,有些停車位一格都等同雙B了
不管什麼事,台灣這裡總是找一堆專家,做一堆簡報,然後講一堆民間早就知道的事,真是浪費生命。我覺得只要嘴砲少些,實踐多些,一切就都better tomorrow了。

舉一個實例:有一個網站,內部找行銷部門做一堆調查、分析、統計,然後說大多數網站用戶是在30-45間,30歲以下的很少,最後建議要多開發30歲以下族群(然後也沒有具體方案)。但是員工們早幾百年就知道網站內容本來就不吸引年輕人。這種簡報就是一例,我覺得是GI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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