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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車禍責任歸屬問題」


阿花之戀 wrote:
先申請超初步肇責鑑定(1個月吧)看看有沒有責任卡準...(恕刪)

以這張圖來看
汽車不可能無責

只要對方有體傷就能告過失傷害
以刑逼和

Mystique Hsiao wrote:
對方機車行駛於主幹道,路權大於尊夫人的支線

HermesParis wrote:
以路權來看
汽車責任較重

你們這個判斷是有問題的

因為根據樓主說法根本無法判斷哪方車路權較高或低
01的標準回答,就是先砲打樓主再說,彼此都非當事人,苦主都已受到車禍的困擾下,無論誰是誰非都要等報告出來才算數,我猜大多數人會上來問只是想知道有誰有類似經驗可供參考,不是上來取暖也不是要推卸責任,這兩者就算講一百篇,該沒事或該有責,都無法改變,但是有處理經驗者可以提供給苦主做參考,而不是躲在電腦後面來酸人。我有個朋友有類似經驗,差別兩台都是機車,狀況幾乎類似,對方還是孕婦,雙方人都有受傷,車也有損傷,我朋友傷得較重,也沒有骨折,接下來該擔心的是對方是孕婦,但是目測只有皮肉傷,對方堅持不和解,雙方都到醫院驗傷,也都保留就醫單據,所幸在數月後對方在尚未調解完即安全生下一個健康寶寶,朋友也鬆了一口氣,過程無需贅述,但是因雙方均有肇責,結果到最後對方要求合解,朋友也因此獲得對方的賠償。有路權不是最大,還要綜觀各方條件,所以樓主可以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比如你以速限內的車速前進、已有車子禮讓你過,但對方以超過100的車速衝過來撞我....爭取你最大有利證據,就算要賠也是減少損失,說不定還勝訴!
PS:要禮讓橫向車子、行人時,請留下緩衝區,別捱著對方很近,這樣很容易發生上述車禍,如果對方是違規如橫越雙黃線或行人橫越馬路,這時千萬別禮讓,因為後車不知道你停車的原因,會直接從你右側繞過,而橫越的車或人,在此情況都會加速通過而忽略或視線被擋,然後就吻在一起了!切記....要讓就要遠遠的適當距離減速停車,不要到了眼下才停車禮讓,更別緊急煞停禮讓!

劉奕兒612 wrote:
你們這個判斷是有問題的
因為根據樓主說法根本無法判斷哪方車路權較高或低...(恕刪)

我們會這樣說是因為樓主畫的路有大小條之分
一般按常理路較寬大者應為主線
當然也是有例外
這時拿出警方筆錄事故圖出來最準

牛杯杯0216 wrote:
我有個朋友有類似經驗,差別兩台都是機車,狀況幾乎類似..(恕刪)

你的案例中雙方人都有受傷~ 這就差很大了
這就不能叫「類似經驗」好嗎?


牛杯杯0216 wrote:
比如你以速限內的車速前進、已有車子禮讓你過,但對方以超過100的車速衝過來撞我......(恕刪)

樓主如果想嚐嚐當庭被檢察官與法官打臉的滋味
就依您教的這種說法當庭提出辯駁吧!

HermesParis wrote:
你的案例中雙方人都...(恕刪)

我只是舉例,當然不是要樓主說謊,要蒐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既然是證據當然是事實真相而非亂掰,你都知道我說類似了,當然就是不一樣,我朋友就是因為汽車禮讓,所以以慢速通過,對方雖然有直行的最大路權,但是車速明顯超速,孕婦騎機車最好是能騎100。我也說我們都非當事人只能盡量提供他參考,能贏最好,輸了或許比例會降低,這才是我們要給樓主最善意的回應,最後也建議騎開車上路,小心至上!
HermesParis wrote:
以這張圖來看
汽車不可能無責

只要對方有體傷就能告過失傷害
以刑逼和...(恕刪)


不過撞擊點樓主說是車輛右後輪 但又沒有街景圖可以參考 一來一往很難講

對~ 機車優勢就是有受傷 告個過失傷害罪 汽車駕駛人就輸一半

但若樓主是開大七 或 四五百萬的豪車 這又不一樣了

整篇文章 資訊太少了 又自刪文

感覺樓主也是開車老手 自己懂肇責比例怎麼抓

但又不想承認過失並說清楚事發的細節

所以我才說請樓主去申請初步鑑定(不用錢) 鑑定一出來 一翻兩瞪眼

第三方單位開出來的鑑定讓樓主自己心裡那把尺才可以抓得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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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喔 我剛剛"申請初步肇責鑑定"那個回文 是要發給樓主 但我卻引言到你了
(因為你有原文備份 樓主自刪了)

我沒有反駁你的見解的意思
HermesParis wrote:
我們會這樣說是因為樓主畫的路有大小條之分
一般按常理路較寬大者應為主線
當然也是有例外
這時拿出警方筆錄事故圖出來最準

應該說 是不是主線要靠【標誌/標線/號誌】來劃分

並不是無【標誌/標線/號誌】劃分 路寬者應是主線

沒劃分支幹的路口很多..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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